索引号: | 005881935/2021-1268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4-29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抽查结果 |
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告第11期
近期,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品共50批次样品,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本次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2021年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和《河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2014)等文件、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
1.位于东城区文化路中段永城实验高中南的永城市林肯英语环境学校使用的1批淀粉制品扁粉条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260.3,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永城市质量技术检验测试中心。
2.位于东城区文化路中段永城实验高中南的永城市林肯英语环境学校使用的1批的1批淀粉及淀粉制品细粉条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217.8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永城市质量技术检验测试中心。
附件:2021.11.xlsx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