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230307700300001016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3-07-03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权责清单及动态调整情况 |
关于公布保留永城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经全面清理和审核论证,决定保留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7项,现予公布。
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清单实行动态调整,中介服务事项取消、增加、要素变更等情形,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论证,报市政府核准。未经批准,任何部门不得擅自调整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此件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永城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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