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23030270140000101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2-14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权责清单及动态调整情况 |
关于推进放权赋能改革工作调整权责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商改办〔2022〕25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见实效”的原则,切实做好赋予县(市)的86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下放、承接工作,经对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权责清单进行梳理、规范和确认,现决定调整永城市所承接放权赋能改革工作(86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下放)相关单位权责清单,具体情况见附件。
附件:永城市所承接放权赋能改革工作(86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下放)相关单位权责清单
永城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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