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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7030770120000100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7-07-12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权责清单及动态调整情况

永审改办〔2017〕3号 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省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12 浏览次数: 【字体:

永审改办〔2017〕3号

永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省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的通知

 

市直相关部门:

  根据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省政府决定清理规范7项省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现予公布。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相应取消。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动态调整工作,切实贯彻落实豫政〔2017〕24号文的要求,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同时,做好后续工作的衔接,避免出现监管真空。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编办)反映。

  附件: 省政府决定清理规范的省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豫政[2017]24号).xlsx

  永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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