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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7030670200000100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7-06-20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权责清单及动态调整情况

永审改办〔2017〕2号 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职权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20 浏览次数: 【字体:

永审改办〔2017〕2号

永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职权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的通知

 

市直相关部门:

  2017年5月2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职权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豫政〔2017〕19号)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职权31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5项、子项6项,取消行政确认事项1项、行政处罚事项2项、其他职权事项事项7项,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相应取消;同时,对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涉及的32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予以清理规范。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切实贯彻落实豫政〔2017〕19号文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确保行政职权事项的取消、调整及时落实到位。同时,要强化后续监管,做好工作衔接,避免出现监管真空。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编办)反映。

  附件:

省政府决定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xlsx

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xlsx

 

  永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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