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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21030970240000330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9-24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永城市公安局对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08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24 浏览次数: 【字体:


  朱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骑乘电瓶车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电动车省时、省力、轻便、环保,已成为居民群众的代步工具,中小学生骑乘电动车上下学的风险问题引起了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加强电动车管理,也引起了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市正在调研出台电动车管理的工作意见。

  一、推行电动车上牌管理。为落实电动车管理有效措施,2021年9月8日,我市文明委牵头,我局交警大队参与,到三门峡市学习电动车管理先进经验,探索完善电动车登记管理工作,推行上牌管理,并积极推动完善和提升电动自行车违法查处、征信关联、业务监管、数据分析等方面的管理。

  二、加强路面管控力度。我局交警大队将进一步加强电动车等非机动车管理,依托日常的路面执勤巡逻勤务机制,查纠电动车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在上下学的高峰时段,查纠未满12周岁的学生驾驶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并将在校学生驾乘电动车的不文明行为、风险隐患抄告教育部门和学生所在学校,联合、协同加强学生骑乘电动车安全管理。

  三、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我局交警大队坚持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常态化,包校民警联合中小学、幼儿园,结合“中小学安全教育日”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深入推进交通安全进课堂,普及骑乘电动车等交通安全知识,培养交通安全习惯。持续开展“知危险会避险”“重细节平安行”等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教师、学生及家长、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安全守法意识。同时,依托媒体、交警“双微”平台,集中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管理措施、注意事项以及学校门口减速慢行、礼让斑马线等文明出行要求,引导全社会关注学生上下学安全,提升文明交通意识,共建共治共享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2021年9月2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永城市公安局警令部  5110110

  联系人:周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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