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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20030970180000329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09-18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永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00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18 浏览次数: 【字体:

范迎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我市养老事业医养结合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医养结合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老年医养结合和健康管理服务。永城市确立试点单位三个,其中公立医疗机构开办养老机构一个,永城市人民医院老年病医院;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两个,永城市老来福养老院和薛滦祥泰养老院。同时,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全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为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上门提供服务。在试点的带动下,永城市积极全面推开,鼓励各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开展医养结合项目。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全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为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上门提供服务。发挥中医特色,助力医养结合。目前我市已高标准建立了永城市中医院新院,主体已完工,正在装修中,计划下步以中医药服务业发展为突破口,逐步完善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业等特色产业布局,推进中医医疗机构、健康养生园区与现代养生服务业有机融合,重点打造中医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开展安宁疗护试点推进老龄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河南省卫健委《关于全面开展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通知》(豫卫家庭〔2019〕2号)文件精神,确定永城市人民医院为我市安宁疗护工作试点机构,现正在积极探索,指导建立相关政策制度和工作机制,针对特殊人群,开展相关诊疗服务和精神慰藉方面心理辅导,做好临终关怀,让这些特殊老人晚年生活有尊严,生活有质量。

  推进失能老年人综合评估和健康服务。近年来,我们积极开展65岁以上失能老年人综合评估健康指导,全面改善失能老年人生活质量。根据文件要求和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为全市范围内,提出申请的65岁及以上失能老人,开展上门综合评估,并对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及照护者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和心理支持等至少一次的健康指导工作。

  推进老年人心理关爱服务。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河南省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家庭〔2019〕1号)文件精神,确定永城市薛湖镇张楼村为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试点,永城市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实施单位为永城市精神病医院,卫健委联合薛湖镇政府,联同永城市精神病医院工作人员,在核实底数的基础上,按照工作程序开展项目实施。下步,我们将总结试点经验,面向全市推开。

  二、下部打算

  1.切实履行职责,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载体,开展老年医疗、康复、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上门诊疗、体检、康复服务。通过签约服务、协议合作等方式,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等服务。

  2.做好部门联合,与民政部门协作,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开展合作,促进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将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融入医养结合全过程。

  3.积极拓宽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法,“走出去、引进来”,组织专业人员到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培养一批专业化的医疗养老服务队伍和管理人才。同时,拓宽宣传渠道,吸引外来投资,来我市开展健康养老产业建设。

  4.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快制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发改社会〔2020〕626号)文件精神,制定《永城市关于加快制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方案》,进一步促进我市“医养结合”工作的长足发展。

  感谢您对卫生和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9月1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永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370-2712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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