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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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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20030970040000326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09-04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永城市矿区搬迁服务中心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04 浏览次数: 【字体:


王敬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采煤沉陷安置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力度的问题

  多年来,永城市委、市政府及永煤、神火两大集团高度重视采煤沉陷土地复垦工作,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永煤、神火两大集团通过不断提高、复垦质量和复垦进度等方法,复垦了大量采煤沉陷土地,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但由于两大集团没能严格按照国家的土地政策和标准复垦沉陷土地,造成部分稳沉土地不能及时复垦,有的土地虽已复垦,由于复垦后形成的耕地和坑塘因标准不高等原因,至今仍然不能交给群众使用,造成不同程度的浪费。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市矿区搬迁服务中心将建议市政府进一步加大对采煤沉陷土地复垦工作的监管力度,督促永煤、神火两大集团按照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好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的整体规划和复垦方案,严格复垦程序,提高复垦质量,恢复沉陷区生态平衡,确保矿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关于提高采煤沉陷各项附属物补偿标准的问题。

  目前,我市采煤沉陷区搬迁补偿是按照永政[2014]9号文件标准执行的,以砖混结构二层楼房每平方米补偿410元为例,这个标准在当时群众能买起房,有力的促进了搬迁安置工作的顺利开展,安置了大量群众。随着近年来物价的持续上涨,这个标准明显偏低。为加快推进采煤沉陷区群众搬迁安置工作,永城市政府组织永煤、神火两大集团相关负责人赴河南许昌、辉县和山东邹城等地进行学习考察,在学习考察外地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永城实际起草制定了新的采煤沉陷区补偿标准(草稿),对补偿标准进行了相应的提高。如新文件能出台下发,采煤沉陷区群众在领取补偿款后基本能买起新房。

  下一步,市矿区搬迁服务中心将积极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建议尽快出台新的搬迁补偿文件,以促进我市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工作快速推进。

  三、关于加快推进安置工作的问题。

  因永煤、神火两大集团地下采煤造成我市16个乡镇、108个行政村、415个自然村沉陷,涉及64208户、159087人,为妥善安置沉陷区群众,永城市政府规划建设了幸福港湾、阳光社区等20多个安置社区,虽然安置了部分群众,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造成社区建设推进缓慢,群众意见很大。

  为加快采煤沉陷安置社区建设工作,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永城市房地产领域问题楼盘化解攻坚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采煤沉陷安置社区建设的领导和协调工作。目前,各个安置社区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2020年8月3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永城市矿区搬迁服务中心  5017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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