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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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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23030370160000072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3-16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乡镇(街道)

永城市新桥镇人民政府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16 浏览次数: 【字体:
永城市新桥镇人民政府
电话:0370-5511003
传真:0370-5550222
邮编:476600
邮箱:ycsxinqiao@163.com
地址:永城市新桥镇新桥村府前路东段
工作时间(工作日): 夏季 8:00-12:00,15:00-18:00;冬季 8:00-12:00,14:30-17:30
职能介绍

  (一)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负责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指导村级党组织建设;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党员工作。

  (二)经济发展。统筹制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实施经济建设项目,促进经济增长;推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提高农业发展水平,增加村(居)民收入;做好投资促进、重点项目服务,以及工业、交通、商贸、就业、统计、旅游等工作。

  (三)乡村建设。统筹乡村规划建设和管理,推进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做好村镇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做好“厕所革命”、垃圾和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等工作;协助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四)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负责教育、民政、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管理和服务;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和拥军优属工作。

  (五)平安建设。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负责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

  (六)综合行政执法。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活动;推进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协调配合市级执法部门做好专业执法工作;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机构开展执法活动;承担与行政执法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检查等工作。

  (七)行政审批服务。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对应市委办、政府办、人大和政协机关、改革办、机构编制等部门。负责人:刘  力电话: 0370-5511003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服务镇党委加强自身建设,指导村级党组织建设等工作。对应市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老干部、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负责人:王满意 电话: 0370-5511003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统筹落实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承担旅游业发展及公共服务建设,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增加村(居)民收入等工作;负责投资项目的洽谈、立项、论证、审批;负责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分解和统计考核奖励等工作。对应市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工业和科技、交通运输、商务、旅游、审计、统计、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负责人:李  刚 电话: 0370-5511003

  (四)乡村建设办公室。负责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林业、水利等工作;承担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对应市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乡村振兴、水利、人防等部门。负责人:刘  江 电话: 0370-5511003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推进区域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负责乡村(社区)文化建设等工作。对应市委宣传部、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文化、医保、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负责人:王明龙电话: 0370-5511003

  (六)平安建设办公室。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对应市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网信、信访等部门。负责人:闫国强电话: 0370-5511003

  (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以乡镇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健全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对应市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城市管理等具有执法权的部门。负责人:杨正威 电话: 0370-5511003

  (八)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对应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部门以及具有审批权限和政府服务事项的部门。负责人:张风钦电话: 0370-5511003

  (九)应急管理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对应市应急管理等部门。负责人:李连军电话: 0370-5511003

  (十)退役军人服务站。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培育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等工作。对应市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负责人:张纯灿电话: 0370-5511003

  (十一)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做好村(社区)规划的实施和住宅建设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村镇建设规划许可等工作。对应市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等部门。 负责人:夏  伟 电话: 0370-5511003

领导分工

  陈艳丽,镇党委书记,主持新桥镇全面工作。

  刘志永,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李连军,人大主席,负责人大、信访、小城镇建设、土管、安全生产、应急防汛(河长制)、党务、组织、政协、工青妇、机关等工作。

  毛柄森,镇党委副书记,市选派驻东莞招商。

  李祥恒,镇纪委书记,纪检、督查、塌陷区搬迁安置、社区建设等工作。

  王满意,镇组织委员,负责组织、党务政务公开、办公室、大数据管理、便民服务大厅、招商、财政税收、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统计等工作。

  王明龙,镇宣统委员,负责宣传、统战、民政、文化、残联、军人事务、文明城创建等工作。

  陈成涛,镇党委秘书、副镇长,教育、卫生、危房改造、道路交通等工作,联系建委、发改委,协助信访工作。

  闫国强,镇武装部长、政法委员,武装、综治、政法、信访,协助塌陷区搬迁安置等工作。

  刘  江,镇副镇长,扶贫、乡村振兴、人居环境、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电力、环境保护等工作。

  杨正威,镇副镇长(挂职)、派出所长,主持派出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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