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23030370160000071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3-16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市政府机构 |
永城市教育体育局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体育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体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推进全市教育体育公共服务和体制改革。
(二)研究提出在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市教育体育工作的总体布局并负责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
(三)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教育体育改革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体育经费收支情况;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五)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开展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管理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的科研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负责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工作。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负责民办教育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民办教育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
(七)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落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与信访工作。
(八)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落实国家和省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方案;负责全市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负责市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组织管理重大体育竞赛的备战及参赛工作;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一)组织举办全市综合性运动会;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二)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十三)拟订全市体育产业政策,推进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十四)负责全市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信息、机要、保密、政务公开、督办查办、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统筹教育体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办公室副主任 陈 伟 电话:5118645
(二)中共永城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综合股。承担中共永城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日常工作。
秘书综合股股长王晓光 电话: 5118645
(三)人事股(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的业务考核、表彰奖励工作;规划并指导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及教师队伍建设;负责严格人事纪律,严禁违规进人,监督规范所属企事业单位进人行为,并承担责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机构设置、撤销、更名和人员编制调整;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教育系统职称评聘、岗位设置和工资福利工作;承担教师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证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指导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培训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校长;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负责组织离退休干部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和少工委工作。
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推进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教育体育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和警示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全市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及其队伍建设;负责全市中小学思想政治课建设;负责全市学校政治保卫工作,及时反映和处理有关政治问题和突发事件。
人事股股长刘晓燕 电话: 5118711
(四)计财股。贯彻落实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教育体育拨款和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等有关政策;统筹管理有关教育体育经费;负责机关财务工作和所属单位财务监管工作,编制机关和所属单位教育体育事业经费预决算;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指导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国内外教育体育贷款和赠援款;指导和推动学校后勤发展与改革;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教育体育收费工作。
(五)基础教育股(语言文字办公室)。负责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管理工作;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拟订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规划,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中小学校、幼儿园办学标准,规范办学行为;拟订全市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指导全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的选用工作,推进教学改革;指导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德育、校外教育;指导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负责学校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市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评估标准;负责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的招生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教育信息化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方案;负责推广普通话、普通话师资培训以及用字规范化等工作;负责普通话测试管理工作。
基教股股长 朱海珍 电话:5118625
(六)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民办教育股)。统筹管理全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指导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指导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指导职业学校专业、课程与教材、实习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职业学校开展职业培训工作;指导职业学校德育与职业指导、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各类职业教育竞赛活动;指导城乡社区教育、职工教育、老年教育、农民文化技术教育等继续教育工作;综合指导全市民办教育发展与改革,负责民办高中阶段学校、高等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审批和年度检查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类社会组织工作。
职成教股股长刘金超 电话: 5118028
(七)师资培训股。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师资培训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负责全市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相关工作;配合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师训股股长 刘 政 电话:5118632
(八)体育卫生艺术股。拟订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与学生体育竞赛的指导性文件;指导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运动会的组织工作;协调学校组团参加重大体育竞赛和艺术活动;指导学校、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负责中小学生体育达标工作;指导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和常见病的预防治疗;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学生的军事训练和国防教育活动。
体卫艺股股长张兴起 电话: 5185299
(九)发展规划股。统筹协调教育体育综合改革工作;拟订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管理全市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及教育基建投资、中小学校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招商引资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学校布局规划制定和调整工作;负责教育事业涉农资金平台监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排查及处置工作。
发展规划股主任 朱玉凯 电话: 5118677
(十)安全股。统筹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教育、安全防范、消防安全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安全保卫工作;统筹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反恐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校车管理、防溺水、校园欺凌、防灾减灾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市教育体育系统信访工作;及时反映和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负责全市学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
安稳股负责人 王 辉 电话:5118018
(十一)社会体育股。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规划;组织推进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指导开展全市群众性体育活动;协助有关部门举办全市性群众性体育运动会;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组织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培养基层社会体育骨干;研究制定全市体育训练、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体育竞赛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负责体育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的岗位培训和训练工作;指导开展群众和职工相关活动;负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织承办和负责组队参加各级各类体育竞赛活动。
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承担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体育产业统计;指导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体育科技研究攻关和成果推广;协调、管理全市体育工作涉外及涉港澳台地区的有关事务;指导推动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推动全市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和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
社会体育股股长 郭小伟 电话:5118620
(十二)教育督导股。落实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工作;承担上级教育督导相关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组织实施对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审核本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对外合作协议签订,并于协议签订前上报市委办公室法规室、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审核股把关;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综合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统筹全市教育体育发展与改革政策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管理、监督全市国家教育考试组织工作;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教育督导室主任王庆义 电话:5121569
(十三)审批服务股。承担全面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推进教育体育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行政审批标准体系。
审批股股长胡宽明 电话:5118898
第七条 永城市教育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2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督学1名;科员(股)级领导职数13名。
暂保留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3名,随自然减员逐步核销。
第八条 永城市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九条 本规定由市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市委编办承担,其调整由市委编办按程序办理。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19年4月6日起施行。
杨明月,党委书记、局长,分管教育系统全面工作
刘振亮,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局党委副书记,分管党建工作、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校外培训监管工作、关工委工作、团工委工作
徐 宏,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疫情防控工作、体卫艺工作、特殊教育工作
杨 宇,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教师培训工作、电教工作、教育督导工作、招生考试工作
刘东海,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校园安全工作、民办学校和职业教育工作、学生资助工作
李 杰,党委委员、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主任,分管人事工作、工会工作、教育信息化工作
夏 冰,副主任科员,分管教育发展规划工作
石印峰,副科级领导干部,分管办公室工作,教育监察工作,行政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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