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230302702000003187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3-02-20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国家不断取消、停征、整合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现对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进行更新公布,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执行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发生了变化,我们将及时更新目录清单。
附表:
永城市财政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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