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16030970180000078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6-09-18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区域规划 |
永城市城乡总体规划公示材料
为指导永城市城市建设和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永城市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函》(豫建函[2014]213号),永城市启动了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编制工作先后开展了90版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论证会、规划纲要专家审查、总规成果评审、总规成果专家审查、规划方案征求县有关部门单位意见等一系列工作。
为使本次规划成果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城市发展实际,保障公众参与规划制度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要求,现将《永城市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方案向社会公示,征求社会各界和全体居民的意见和建议,为规划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本次规划公示时限为30天,从2016年9月18日起至10月18日止。公示结束后,将依据公示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最终评审成果,按法定程序上报评审审批。
单位:永城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电话:0370-5185961 03705185868
地址:东城区建设路北、雪枫路东侧 邮编:476600
永城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2016年9月18日
一、规划期限
近期:2015-2020年;中期:2020-2025年;远期:2025-2030年。
二、规划范围
本规划分为永城市域、规划区、中心城区三个层次:
(一)市域:包括永城市全部行政辖区,总面积2065平方公里。
(二)规划区:本次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以规划的城市三环路和市域为边界,北侧、西侧边界为北三环和西三环,东侧边界为东三环路和产业集聚区东片区(高庄片区),南侧边界为永登高速公路和市域界线,面积413.31平方公里。
(三)中心城区:东至东外环路和产业集聚区东片区,西至永芒路和西城区(老城区),北至规划北外环路,南至规划南外环路,局部地块与规划的南三环路相接,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83.90平方公里。(具体规模根据批复为准)。
三、人口及用地规模
(一)人口规模:
预测2020年市域户籍人口162万人,2025年市域户籍人口168万人,2030年市域户籍人口173万人。
预测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52万人,2030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80万人,人口峰值约为98-112万。
(二)用地规模
预测永城中心城区建设用地:2020年达到54.32平方公里;2030年达到83.90平方公里。预测远景规模约103-118平方公里。规划期末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按照人均105平方米控制。
四、城市发展目标和城市性质
(一)城乡统筹发展目标
永城市作为河南省东部的门户城市,是河南省域和商丘市域城镇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节点。规划期内应抓住政策机遇和交通条件的提升,构建区域合作网络,充分发挥资源和交通优势,挖掘人文资源,将永城建设成汉文化底蕴深厚、生态特色鲜明、产业结构完善、城镇风貌秀美的豫东门户,建设成为豫皖苏鲁四省交界地区重要的区域性能源商贸城市和沟通中东部的桥梁。
(二)城市性质
永城的城市性质为:国家能源基地,生态宜居之城,豫鲁苏皖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
五、规划结构和发展方向
(一) 市域城镇空间布局结构
以中心城区为主中心,形成“中心引领、轴线拓展,圈层辐射、点轴发展”的市域城镇体系结构,具体包括:
“中心引领”:重点发展中心城区,加强城区辐射带动能力。
“轴线拓展”:依托从中心城区向外放射的交通干道为空间发展轴线,联系周边乡镇。
“圈层辐射”:根据各个乡镇距离中心城区的空间距离,形成近郊发展圈层和远郊发展圈层两个圈层结构;
“点轴发展”:依托空间发展轴线,带动轴线上的乡镇发展,形成点轴发展空间格局。
(二)中心城区城市发展方向
“南北生长、统筹发展”
“南北生长”:确定城市向北发展为主要的发展方向,借助商务中心区的发展带动向北跨越311国道,继续向北伸展,根据发展需要确定向北拓展的规模和程度;产业集聚区继续向南拓展,规划期内拓展至济祁高速永城东出入口一线,远景可根据发展需要进一步向南拓展。
“统筹发展”:对开发价值和潜力较大的片区进行土地综合整治和利用,对不适宜建设的片区进行生态恢复及景观打造,推动永城整体城市形象的提升和城市功能的转型。
(三)中心城区空间布局结构
“一体两翼、一环一带双轴”的总体布局结构。
“一体”:由东城区、北部拓展区、产业集聚区南片区三大片区组成的中心城区主体,形成南北向的城市发展带;
“两翼”:西翼——西城区文旅商贸片区、东翼——产业集聚区东片区;
“一环”:日月湖生态游憩环;
“一带”:沱河生态景观带;
“双轴”:中原路城市拓展轴、欧亚路城市联系轴。
六、道路交通规划
(一)市域道路交通网络
1、以永城市中心城区为核心,以芒山镇为次中心,构建以高速公路、干线公路、高速铁路、货运铁路和水运为骨架的区域交通网络。
2、构建“三横一纵”的铁路网络:
三横:郑徐高铁、三宿铁路、车集至淮北专用线;
一纵:永城至涡阳青町站专用线。
3、加快实施“沱浍河通航工程”。
4、建设“两横两纵”的高速公路网络和“四横四纵”的公路网络:
(1)高速公路:两横:永登高速,连霍高速;两纵:济祁高速、永夏高速。
(2)国省道干线公路:四横:国道G311,省道S317、S320、S515;四纵:国道G343,省道S201、S202、S514。
(二)中心城区交通网络
1、中心城区内部道路网
规划建设“二环五纵十横”的骨干道路网结构:
二环:城市外环路、城市三环路;
五纵:解放路、永芒路、芒砀路、中原路、科源大道五条南北向城市主干路;
十横:北干一路、北干二路、北环路、永兴街、光明路、沱河北路、沱河南路、中山街、永宿路、引河路等十条东西向城市主干路。
2、对外交通
(1)铁路交通规划
充分利用和联系芒山镇的永城北站,承担郑徐客运专线通过、到发,通过快速路、省道、县道等交通线路和城际铁路、BRT等公共交通线路,实现中心城区和永城北站及芒山镇的快速联系。
远景规划在产业集聚区南片区和东片区设置铁路货运站场,服务于南部业集聚区和物流基地,依托铁路货运功能,形成物资疏散中心。
(2)公路
本次规划通过外环路和三环路的设置,疏解城市过境交通,将国道、省道改线,近期沿外环路,远期沿三环路从城市外围绕行,减少过境交通队城市的干扰。规划延续现状城市道路格局,形成以方格网为主的道路结构。加强城市内外、组团间快速交通联系,作为城市道路网骨架。
(3)客运站场
规划4处对外公路客运枢纽,其中一处一级汽车客运站,为永城中心站;三处二级汽车客运站,分别为永城北站、永城南站和永城西城站。
(4)航运港口
依托大青沟改造成通航运河,北部与沱河连接,南部与浍河连接,建设标准为4级航道,通航能力为500吨级船舶。规划期内设置一处货运港口,位于老城区沱河与工业路交汇处,设置船闸及码头;远景规划一处货运港口,位于产业集聚区南片区,火车货运车站西侧,实现水陆联运。
七、绿地系统规划
2030年永城市中心城区城市绿地与广场用地总面积1276.41公顷,占总城市建设用地的15.21%;其中公园绿地629.45公顷,占总城市建设用地的7.5%;防护绿地610.30公顷,占总城市建设用地的7.27%。将永城建设成为生态健全、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生态园林城市。
公园绿地按“市级-区级-居住区级”三级划分,重点布置在滨湖、滨河地带,同时注重与各级服务中心相结合。
规划市级公园5个,包括沱河公园、古城公园、人民公园、文化公园、城北公园,每个公园规划面积5公顷以上。
规划区级公园7个,每个面积为3公顷以上,服务半径为800-1000米。
居住区级公园(包括街头绿地、小游园)应均衡分布,便于市民使用,服务半径以300-500米为宜。
规划郊野公园5个,均结合水系布局,分别为沱河郊野公园、日月湖郊野公园、还金湖郊野公园、汪楼沟生态休闲公园和韩沟生态农业观光公园。
八、近期建设规划
永城市近期建设的重点是东城区淮海大道以北片区,未来几年内,东城区将结合商务中心区进行大型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沱河南岸也将结合沱南新城的建设进行配套设施的完善。同时,永城产业集聚区南片区和东片区在各自的基础上继续发展,西城区逐步进行改造。
根据永城市人口发展的预测,至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发展到52万人。
根据近期建设项目以及城市新增人口,安排居住、公共设施等用地,新增城市建设用地约17.5平方公里,城市总建设用地达到54.32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04.47平方米。
九、城市远景发展方向
城市远景用地主要包括环日月湖周边地区的开发建设和城市南北方向的拓展。在城市整体结构上,实现中心城区和芒山镇的对接,打造永芒一体化的发展格局。在对外交通联系上完成城市三环快速路的建设,并在城市南部郊区建设通用航空基地,实现多元化的交通出行方式。在产业发展上,实现煤矿采掘业、煤化工产业、旅游产业、现代服务业、生态农业等多产业并举的发展态势。在环境建设上,对周边的采空塌陷区进行,进行生态恢复治理,形成较好的城市景观,结合用地条件布局生态居住、休闲观光、风景园艺等功能。最终城市形成以沱河为轴带,以日月湖为核心,以城市周边水系及自然景观为基底的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型现代城市。
十、规划实施措施
城乡总体规划由永城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严格遵守城乡总体规划审批和调整的法律程序。城乡总体规划经法定程序依法批准后,即成为城市规划建设的法律文件,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调整的,则按照法定程序,报原审批机关审批。
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健全城乡规划委员会决策机制,应建立起城乡规划、发展改革、土地管理、建设管理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形成城乡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供应计划互为一体的城市发展调控体系。逐步完善城乡规划与建设的反馈机制,实现城市规划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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