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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20030570270000103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05-27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预算公开

永城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27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永城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0年5月26日在永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永城市财政局局长黄传印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永城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紧扣脱贫攻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减税降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壮大地方实力,优化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2019年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45000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2.1%,比上年同期增收42040万元,增长10.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18358万元,增收31834万元,增长11.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0.7%;非税收入完成131644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29.3%,与上年同期相比,增收10206万元,增长8.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2381万元,增长0.3%,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3.9%;乡镇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6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41128万元,增长53.8%,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6.1%。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84152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5%,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71414万元,增长9.3%。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0989万元,同比增加13083万元,增长1.8%,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7%;乡镇级完成120537万元,同比增加58331万元,增长93.8%,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4.3%。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089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7.9%。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4278万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382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9699万元、调入资金1184万元,全年收入总计284259万元。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6686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1.1%。债务还本支出1644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52万元,全年支出总计283460万元,结转下年798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我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09729万元,为预算的104%;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87027万元,为预算的104%;当年收支结余2270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93392万元。

     (二)政府法定债务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国家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即年度政府债务的余额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69.96亿元(一般债务26.02亿元,专项债务43.94亿元)。截至2019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63.1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5.27亿元,专项债务37.91亿元),为上级核定我市政府性债务限额的90.3%,没有突破限额规定,政府债务风险整体可控。2019年经省财政厅批准,核定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劵14.62亿元,其中:一般债劵0.8亿元,专项债劵13.82亿元。新增债券主要用于支持我市棚户区改造、土地整治、沱浍河通航、农村公路建设等项目。

     全市预算收支总体实现平衡,以上执行数字还会有所变动,待与省财政结算后,届时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落实市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2019年,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大力组织财政收入,不断强化资金保障,持续助力脱贫攻坚,加快推进财政改革,各项工作推进有力、进展顺利,为实现全市社会全面进步提供了有力的财政保障。

     1、狠抓政策落实,促进收入增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亿元,着力改善营商环境,增强市场活力,促进可持续发展。对标中央、实现境内财政收入全年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元,省财政厅沟通对接,申报项目,争取资金,上级资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2、优化支出结构,助推脱贫攻坚。紧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优化支出结构,助推脱贫攻坚,科学安排,合理使用资金,全力支持全市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2019年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总规模10570.9万元,严格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中心,科学组织实施村组道路、安全饮水、贫困户就业增收和能力建设等项目,高质量完成了168户479人脱贫任务。其中:实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32.4万元,补助贫困生216人;安排就业补助1000.08万元,使2778名贫困及脱贫人口从事公益岗位就业,实现每人每月增收300元以上,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安排村组道路建设资金5387.32万元,新增村内道路80.38公里,解决了困难群众(其中涉及贫困户798户)的行路难问题;安排安全饮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资金1985.1万元,解决了卧龙镇、陈集镇、茴村镇等16个乡镇32个行政村60500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其中涉及贫困户306户、贫困人口950人;安排资金566万元,对主动提出当年脱贫申请并达到稳定脱贫条件,通过认定实现2019年脱贫退出的贫困户,按照标准给予奖励,进一步激发了贫困群众内生动力,调动了贫困户加快发展主动脱贫的积极性;安排资金1600万元,对口帮扶虞城县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改善了虞城县农村人居环境和外部形象,彻底改变“脏、乱、差”面貌,提高了贫困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3、突出保证重点,统筹城乡发展。一是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通过设立支柱产业转型升级引导资金池,共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提供99900万元资金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促进企业加快转型升级。通过投融资性担保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17861万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二是大力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共投入4亿多元,兴建了东环路大桥工程、“庄庄通”建设工程、马甫社区周边通路建设工程、产业集聚区建设工程、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三是大力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2019年共投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536万元,建设村内道路39条,面积7.7万平方米,安装路灯435盏,栽植各种树木1.3万棵,建设村文化广场5处,26个乡镇、52个行政村共19万人受益。去年共投入美丽乡村建设资金10586万元,共建设了19个乡镇政府所在地,23个中心村,实现了美丽乡村建设项目29个乡镇全覆盖,受益农村居民21.92万人。

     4、加强扶持力度、保障改善民生。2019年,我市教育、文化传媒、社保、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交通运输和住房保障等民生支出共支出68.4亿元,占全部支出的81%,有力的保障了全市各项社会事业支出的需要。一是优先发展教育事业。2019年,全市共投入15.9亿元发展教育事业,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全市投入22518万元用于“两免一补”工作,享受对象22.1万人,投入1648万元,继续实施中职教育助学金和免学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等政策,共资助学生18805人次;做好提高教师待遇政策落实工作,2019年投入3400余万元,实施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班主任津贴、教龄津贴等三项教师补贴政策;投入资金5200余万元,用于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继续做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教师周转房后续建设工作;投入资金2200万元,用于幼儿园新建和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改扩建和设备购置。二是健全养老及医疗保障体系。2019年我市共筹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35亿元,基金支出6.06亿元,全面提高了1.5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标准。2019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达到62.15万人,共筹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4.4亿元,确保了我市22.27万人城乡居民按时足额享受养老保险。全面实施新制度养老保险改革,共计拨付新制度养老保险改革养老金5.06亿元,确保了参保单位11436名退休人员的工资发放。继续完善全民医保体系,按要求提高了筹资标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各级政府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520元。三是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2019年市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全年共安排资金1.1亿元,确保我市4.7万名城乡低保对象及时足额享受到提标后补助;全年安排拨付资金5000余万元,使8010名五保对象受益,农村五保生活费提高到每年5620元,分散供养生活费提高到每年5020元,同时增加了五保人员护理费;加大对困难群体救助力度,安排资金200多万元为五保老人购置服装被褥;认真落实义务兵优待金提高标准政策,及时足额将1509.45万元义务兵优待金拨付到位,有力的保障了拥军优属工作顺利开展。四是进一步开展和完善医疗救助工作。2019年城乡医疗救助共安排3944万元,使我市3.6万余名次经济困难群众得到救助,切实缓解城乡困难群众患重特大疾病无钱医治的问题;共拨付资金600万元,对我市208名孤儿、80余名流浪乞讨人员、459名艾滋病人进行补助,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五是加大公共卫生投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2019年拨付基本公共服务补助资金7000余万元,对乡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行补助。推进公立医院改革,2019年共拨付资金800余万元,对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院进行补偿,进一步健全公立医院改革补偿机制。六是加大投入,支持就业创业工作。2019年累计拨付各类就业创业补贴资金2700余万元,培训各类人员1.9万余人次;购买公益岗位1850个。七是支持文化事业发展。2019年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322万元,同比增长116%。继续推动博物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等文化惠民工程。支持“舞台艺术送农民”、农村文化设施维护、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

     5、深化改革创新,提升管理水平。一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改革。严格控制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余额限额管理,不突破批准的限额举借政府债务。2019年我市债务余额63.1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5.27亿元,专项债务37.91亿元,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为促进地方发展,根据我市债务空间,2019年申报新增债券16.36亿元,其中再融资债券1.74亿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棚户区改造、县域医疗中心、补充耕地提质改造等项目。扎实开展隐性债务化解工作,累计化解债务5.18亿元。二是加强财政监督工作。加快财政监督机制转型,积极探索绩效监督,推动对财政资金全过程的监督。2019年认真开展了涉及民生、三大攻坚、财税政策执行、减税降费落实、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等资金及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共查出各类问题资金948万元。三是完善国库管理综合改革。市直156个预算单位(含二级预算单位)及29个乡镇已全部申请办理公务卡,实现公务卡改革的全覆盖。2019年底公务卡消费额1316万元,占非转账支出71.4%。四是财政投资评审实现全覆盖。2019年完成工程预决算项目583个,审定项目投资额46.3亿元。其中,完成预算审核项目277个,审定27.2亿元,审减2.8亿元,综合审减率9.4%。完成决算审核项目306个,审定投资额19.1亿元,审减1.3亿元,综合审减率6.3%,评审范围达到了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覆盖。五是规范政府采购审批工作。2019年,监督管理开展了230余项政府采购活动,完成政府采购预算13.3亿元,实现采购规模11.7亿元,节约资金1.6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2%,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六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保障国有资产的完整及有效使用。认真编报了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和经管资产报告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试点工作。全市国有企业(不含金融类)资产总额58.75亿元,负债总额22.09亿元、净资产总额36.66亿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46.05亿元,负债总额13.37亿元、净资产32.68亿元。七是继续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工作。投资1.3亿元的S201线永涡路口至豫皖交界改建工程已经验收并投入使用,投资13.1亿元的新增G343豫皖交界至永夏界段改建工程处于建设施工阶段。

     各位代表,上述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得益于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和全市各个方面的通力协作,得益于广大干部群众的负重拼搏和共同努力。

     2019年,全市财政运行总体情况较好,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但在财政运行中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永煤神火等重点企业持续低迷,主体税种拉动不定,加之国家实施减税降费政策,税收收入增速减缓,地方财政增收困难。二是“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等刚性支出不断增长,筹措落实重大项目所需资金困难。三是一方面政府债务化解进入高峰期,年度还本付息压力增大;另一方面随着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项目的不断增多,财政资金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编制好2020年预算,对于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保持经济健康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020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扎实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大力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认真贯彻“以收定支”原则,加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力度,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切实做到有保有压;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财力保障。

     根据上述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市政府提出的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是:

     (一)一般公共预算

     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税费政策变化,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11.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初步安排500000万元,按现行财政体制算账,上级补助收入预计219760万元,减去上解上级支出(预计)78000万元,2020年我市财力收入(预计)641760万元,较上年预算605740万元增加36020万元,增长5.9%,其中市本级财力预计为563760万元,乡镇财力预计为78000万元。各乡镇应根据当地实际,妥善安排本级收入预算。

     1、收入安排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422000万元,比2019年完成数增长26.9%。其中税收收入安排287620万元,增收81642万元,增长39.6%;非税收入安排134380万元,增收7977万元,增长6.3%。

     2、支出安排

     根据收支平衡原则,市本级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6376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6.2%。主要支出项目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4505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36.3%(下同)。

     公共安全支出29950万元,增长14.9%。

     教育支出安排103200万元,增长4.1%。

     科学技术支出安排2050万元,增长16.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61320万元,增长9.1%。

     卫生健康支出安排143250万元,增长10.4%。

     节能环保支出安排2050万元,增长12.6%。

     城乡社区支出21060万元,增长10.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20000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8.3%,上级补助收入预计43400万元,合计16340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63400万元。

     收入项目安排情况如下: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000万元。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600万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3000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000万元。

     污水处理费收入1400万元。

     支出项目安排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86400万元其中主要为:

     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40000万元;

     2、城市建设支出13000万元;

     3、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000万元;

     4、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8000万元;

     5、土地出让业务支出4000万元;

     6、棚户区改造支出8000万元;

     7、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排的支出10400万元;

     ●农林水支出40000万元(专项债券);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付息支出37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由于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支规模偏小,已将国有资本经营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汇总,不再单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0年我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计划327209万元,基金支出292386万元,预计当年结余34823万元。收支项目情况:

     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7816万元,支出67659万元。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615万元,支出1303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2487万元,支出34344万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498万元,支出2459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12120万元,支出106790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5686万元,支出29994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3987万元,支出49837万元。

     三、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充分考虑新冠肺炎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加强对财政收支形势的分析研判,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减税降费普惠性政策,持续减轻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负担,改善营商环境,大力培育壮大地方基础财源;继续加强与税务等征收部门的紧密配合,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税种的征收监管,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国有土地出让等收入的管理,确保该减的坚决减到位,该收的坚决收上来,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二)、进一步积极争取项目,保障重点项目顺利实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经济工作、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抢抓政策机遇,按照“抓对接、促落地、见成效”的要求,积极主动编制上报城乡基础建设、产业发展等项目,积极争取省转移支付和地方性政府债券等项目资金,切实增强地方财政保障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加强项目实施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拉动相关产业的协调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脱贫富民战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强化项目绩效评价,确保各项涉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深入推进金融扶贫创新,有效治理金融领域运行秩序,持续加强小额信贷管理,有效缓解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大力扶持种养大户、涉农企业、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四)、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切实提高预算绩效水平。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有效压减“三公”经费,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力求把有限的资金倾斜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事业发展;进一步清理结转结余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调整财政增量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保重点;进一步落实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全面化、制度化、常态化,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积极开展财政投资重大项目绩效评价,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切实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五)、进一步强化风险防范,坚决守住债务风险底线。全力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按照“坚定、有序、可控”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有效管控金融“闸门”,建立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从严整治举债乱象,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堵违法违规举债“后门”,做到令行禁止,坚决刹住新增隐性债务之风,开好政府规范举债融资“前门”,健全政府合法举债机制,积极争取新增债券额度,用好用足新增政府债务限额资源,确保法定政府债务不发生偿债风险。扎实组织做好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全年预算安排债务还本付息资金8.3亿元,申请再融资债券资金5万元,用于偿还2020年到期地方政府债券。

     (六)、进一步落实民生政策,着力保障改善民生事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2020年严格确保“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预算安排6805万元,落实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13个月和14个月基本工资;预算安排5624万元,落实行政参公和全供事业单位财供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的物业补贴;预算安排住房公积金12602万元,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原基本工资的10%提高至全额工资的12%;预算安排4632万元,按照省和商丘市标准落实取暖补贴,由人均30元提升至人均1400元左右。落实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战略,大力支持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实施市域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大力推广“互联网+医疗健康”,持续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支持城乡低保、优抚安置、防灾救灾等社会保障事业;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支持实施市区老旧小区改造;大力支持农民工、退役士兵、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着力促进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机制,大力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文物保护工作。

     (七)、进一步整治金融秩序,切实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体要求,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深入扎实开展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大摸排整治力度,建立防治长效机制,着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切实提升财政金融服务“三农”的能力与水平。

     (八)、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增强财政服务能力。巩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主题党日活动和周五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财政法治建设、财政效能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2020年我们将在市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守初心,担使命,保重点,攻难点,凝心聚力,创新作为,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努力谱写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努力为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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