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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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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6030470270000309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6-04-27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审计

关于陈集镇2013至2014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2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永城市审计局自2015年11月2日至2016年1月14日,对永城市陈集镇2013下半年、2014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公款私存6020000元。陈集镇人民政府2014年度将镇政府公用经费、补偿款等资金6020000元存入镇政府事务会计任俊华个人银行账户上。

  2.列支无公函招待费157775元。

  3.陈集镇人民政府在2013年度2014年度经费支出中白条列支587310元。其中白条列支工作经费158000元,白条支付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费用300000元,白条支付工程款129310元。

  4.陈集镇政府2014年度在事业支出中超过现金结算起点支付工程款合计金额1536000元。

  5.镇政府2013年7月-2014年12月,向非预算单位拨款2811808元。其中,2013年向派出所、财政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所合计拨款604008元;2014年向银联公司、派出所、财政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所合计拨款2207800元。

  二、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永城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陈集镇政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关于公款私存问题,已责成直接责任人任俊华取消了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的7个个人账户,资金已全部转入单位账户;《审计决定》反应的未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固定资产均已补记入账。其它问题正在整改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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