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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6030470250000309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6-04-25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审计

关于市教育体育局2014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2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永城市审计局自2015年11月9日至2016年1月16日,对永城市教育体育局2014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市进修学校2014年使用普通收据、发票查询状态为非正常票据等列支交通费、差旅费、工程款、办公费等支出17985元;职教中心招生费支出339243元,其中,作废差旅费单据230340元。

  2.市教育体育局教研室虚列教学质量评估专款100000元。

  3.市教师进修学校“事业支出”付永城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大病医疗保险费”个人部分70人5600元,付国培远程辅导用网费19人/网(老师个人家庭网费)11460元,合计17060元。

  4.超范围使用现金1567406.35元。其中,教育体育局184785.07元;市第六初级中学200000元;市教研室 34528.50元;市教师进修学校86468.5元;市第一初级中学45840元;市第四小学140426元;永城市教育文化用品印刷供应站186816元;市第二小学598364.6元;市实验小学 90177.68元。

  5.市进修学校事业支出付“2013级成招本专科招生录取劳务费”19人计17600元,招生宣传费2人提成400元。

  6.市第一初级中学出售废旧课桌凳及淘汰的旧电脑,收入11600元没有入账。

  另外,票据审核不严,存在部分假发票、不合规发票以及使用的发票与实际业务事项不符的发票列支问题。  

  二、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永城市教育体育局落实审计决定情况如下:

  1、票据审核不严,假发票、不合规票据、使用发票与实际业务不符、普通收据、作废票据、虚列教学质量评估专款等问题基本整改到位。 

  2、市教师进修学校支付的大病医疗保险个人部分5600元,教师个人家庭网费11460元,成招本专科招生录取劳务费(提成)17600元,招生宣传费提成400元;市第一初级中学出售废旧课桌收入11600元未入账等资金已经收缴,上缴市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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