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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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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5031270070000307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5-12-07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审计

关于市地质矿产局2013至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0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永城市审计局2015年6月8日至7月27日,对永城市地质矿产局2013年至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2014年存在无公函公务接待问题。  

   二、存在列支无明细、无事由、无日期、项目填写不全发票问题。

   三、行政执法中存在以罚代究现象。2013年至2014年地矿局先后对本市66家砖瓦窑厂和12家采沙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砖瓦粘土、河沙)的行为,进行了处理处罚,收缴罚款136万元,无相关诸如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对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应移送司法部门处理等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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