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3批)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13批)
2018年6月14日
永城市芒山镇 受理编号:D4100******06
举报内容:
永城市芒山镇群众举报上级政府一刀切将全市树木全部砍伐,毁林造成生态破坏,树木价格掉价幅度较大;芒山镇刘庄村村委会副主任威胁投诉人,要求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并作出相应的措施。
核实情况:
永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市长李中华立即批示,市政府副市长张峰连夜召开专题会议,针对举报问题的调查处理进行安排部署,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调查。经现场调查,举报人拥有土地属于残次林,位于耕地提质改造范围,举报人共砍伐树木5棵(杨树3棵,桐树2棵),砍伐过程为乡镇宣传后自主砍伐,其所述全市树木砍伐以及毁林造成生态破坏问题不属实。
举报人5棵树木共卖出350元(按目前市场价格估算总价值约为403元),未出现其所述砍伐树木后价格降价幅度大的情况,举报不实。
举报人所谓的威胁主要为道听途说,因其本人长期在外地帮助儿子照看生意,对政策了解不清、信息有误,所称受到威胁,实为副主任在与他人聊天时的玩笑话,偶然被当事人听说,对个别村干部产生了误解,造成举报人对某些言论扩大化,并以此为借口进行信访举报。举报中所述“芒山镇刘庄村村委会副主任威胁投诉人问题”情况不属实。
整改内容措施:
下一步,永城市政府将以此举报案件为契机,加强与在外务工人员的政策沟通,让群众及时了解掌握国家政策文件,增强工作中的主动性,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同时要发挥好各单位、各部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省、市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将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工作真抓实干,确保各项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问责到位。
追责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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