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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2 16:30:26

我市住宅小区实施分级管理措施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05 08:55: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疫情就是命令,疫情就是责任。2月2日下午,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局了解到,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人员群众正常生活秩序,该局按照疫情轻重,出台了《全市物业小区防疫管理办法》《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防疫期间加强全市物业企业及从业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的通告》《关于对住宅小区防疫工作实施分级管理的措施》等文件,对全市住宅小区实施分级管理,将已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住宅小区列为“一级”应急管理,将暂未出现疑似病例的住宅小区列为“二级”应急管理。

  “一级”应急管理的小区实施全封闭式管理,对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住户住宅封门,在住户门口及楼栋单元口张贴封条和告知条;家庭全体人员在隔离期间不得外出,生活物资由物业企业定期代购;由物业人员或社区医务人员每日早中晚3次测量体温,一经发现异常,立即送诊。对确诊病例整个单元或整栋住宅楼实施全封闭管理,该栋楼所有住户在隔离期间不得外出,生活物资由物业企业定期代购;物业人员或社区医务人员每日早中晚3次测量体温,一经发现异常,立即送诊。该住宅小区每栋住宅明确1名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对该栋楼所有住户进行体温测量,生活物资供应,并做好信息登记上报工作。对该小区实施只放不进措施,不是本小区居民,经体温测量无异常后放行,出去后不得再进入该小区。

  “二级”应急管理的小区实施半封闭式管理,对湖北返乡人员登记造册,由物业人员或社区医务人员每日1次体温测量,一经发现异常,立即送诊,隔离期内,不得外出。小区只保留1个出入口,并设立卡点,24小时人员值守,所有车辆不得进出(公安、消防、医用除外)。实行“临时出入证”制度,由市住房保障局统一印制“临时出入证”并加盖“永城市住房保障局物业管理股”印章;一户一证,每户每天限制1人1次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加强病毒消杀,每天对公共区域、设施(楼梯、过道、垃圾桶、电梯、院落场地)等至少喷洒消毒药、酒精3次以上。

  为使责任明确到位,该局将全市115个住宅小区分4个片区,每个片区明确1名班子成员包保。根据小区规模,将198名上岗人员进行分派,每个小区派驻1—2名工作人员全日蹲点值守,指导监督物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并签订疫情防控责任目标书,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排查防护不彻底、工作措施不细致,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将严格追究问责。(记者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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