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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27 09:51: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11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宗岩带队对我市贯彻实施《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骆本京、陈殿锋、韩良杰参加执法检查。

  李宗岩一行分别到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永城分局、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地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每到一处,执法检查组都仔细察看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资料,详细询问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并认真听取了各单位负责人关于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专题汇报。

  座谈会上,李宗岩首先对各单位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各单位立足于为企业服务、立足于按章办事、立足于永城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就继续做好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李宗岩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这次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配合,切实提高执法检查的质量和效益,增强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圆满完成执法检查任务,为永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各职能单位要积极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对《条例》的学习,把《条例》的具体内容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切实推进《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努力营造更加宽松、优良的环境,更好地服务永城企业发展、服务永城经济建设。(记者 刘 广 刘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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