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召开
9月18日下午,永城市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在市委2号会议室召开,主要是贯彻省、商丘市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精神,对全市贯彻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理清思路、夯实责任,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有效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宗岩,市领导孟祥亮、骆本京、陈殿锋、韩良杰等出席会议。
就组织开展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李宗岩要求,一要充分认识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商丘市委决策部署、依法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二要高度重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的必要性。当前我市营商环境建设仍然存在不足和短板,开展执法检查,就是要采取联动监督的方式,推动解决企业和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得到全面正确有效实施,推动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三要全面落实执法检查各重点环节工作任务。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准确梳理检查重点,精心组织实地检查,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际成效。四要依法组织执法检查工作。要遵循依法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发扬优良作风,把此次执法检查组织好、开展好,为营造高质量营商环境、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孟祥亮汇报了我市贯彻执行国家、省、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并就做好有关工作进行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骆本京宣读了《永城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实施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良杰宣读了执法检查领导组成员名单及执法检查分组人员名单。(记者 王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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