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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推出172项改革举措 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力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30 09:56:11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12月29日,上海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了《上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投资环境等10个方面推出172项改革举措,力争用3—5年的时间,使上海营商环境国际竞争力跃居世界前列,市场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建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行综合竣工验收等“一站式服务”

  《实施方案》明确表示,要更大力度保障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在市场环境方面,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全面实施简易注销;清除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在投资环境方面,深化区域评估,推进“用地清单制”改革;全面深化多测合一和测算合一改革;全面推行联合会审、联合监督检查和综合竣工验收等“一站式服务”。在涉外营商环境方面,提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简化研发用途设备和样品进出口手续,探索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等。在创新环境方面,《实施方案》强调要聚焦创新产业(44.420,-0.31,-0.69%)链融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人才创新生态环境,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和质物处理机制等。

  支持浦东新区探索设立登记制商事调解组织试点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

  《实施方案》支持鼓励各领域创新突破。充分发挥改革开放试验田和创新发展先行者作用,鼓励先行先试,打造创新制度高地。比如,支持浦东新区探索设立登记制商事调解组织,试点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先行调解等机制和模式创新,开展科创板上市企业知识产权服务等改革。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电子证照互认共同打造营商环境合作示范区

  《实施方案》鼓励跨区域联动创新。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和创新试点六城市互联互动为切入点,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16项改革举措,如电子证照互认、信用体系建设、人才资质互认、涉税事项“跨省通办”等,共同打造营商环境合作示范区。

  聚焦企业开办变更、获得水电气、税费缴纳、不动产登记等优化办事流程

  《实施方案》以更高水平推动营商环境数字化转型。将推动营商环境数字化转型,推动政府审批和管理服务更加智能化、精准化,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便利度,提升企业感受度。在政务服务方面,《实施方案》聚焦企业开办变更、获得水电气、税费缴纳、不动产登记等高频事项,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在企业服务方面,《实施方案》提出通过技术和数据赋能,进一步优化企业服务体系。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表示,将始终坚持把市场评价作为第一评价、企业感受作为第一感受。认真听取企业和社会各界的真知灼见和意见建议,解决企业急难愁盼,全面扎实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落地,深化推进更有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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