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预立项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施建设整县推进试点县项目拟定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2022年永城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整县推进试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精神,经专题会议安排,各乡镇分别通知,经营主体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初步审核,确定永城市李支援家庭农场等36家经营主体为预立项实施主体,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永城市农业农村局。
公示时间:2022年9月6日—2022年9月12日
联系电话:0370-5116395,联系人:张蔷新
附件:预立项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施建设整县推进试点县项目拟定实施主体名单
永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6日
预立项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整县推进试点县项目拟定实施主体名单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