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介绍
永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2年4月28日挂牌成立,为永城市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政策及具体实施措施。
(二)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三)负责记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分支机构内部核算工作。
(五)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七)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八)拟订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九)承担法规授权的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终审:贺琳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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