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申请人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且封存满半年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一)受理条件
1.提取申请人账户封存满半年,且封存原因为解除劳动关系;
2.提取申请人无未偿清的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
3.提取申请人未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
(二)提取额度
1.提取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账户;
(三)要件材料
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且封存 满半年提取所需资料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纸质材料 规格 | 份数 | 备注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居民身份证 | A4 | 1 | 原件拍照后退回,复印件留存一份。 |
2 | 与单位终止劳动 关系证明或失业证明 | A4 | 1 | 未在异地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原件拍照后退回,复印件留存一份 |
3 | 申请人Ⅰ类借记卡 | A4 | 1 | 原件拍照后退回申请人,复印件留存一份。 银行卡可选:建行、工行、农行、储蓄银行、 中国银行、中原银行、中信银行 |
(四)注意事项
1.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应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2.中心人员应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等渠道,查询提取申请人在异地是否存在正常缴存账户。
(五)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微信公众号、住房公积金个人版网厅,均可办理。
2.现场办理:永城市文化路行政服务大厅二楼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终审:公积金-贺琳育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