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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征集及实施建设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07 15:13:14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管理办法汇编>的通知》(豫商建〔2022〕31号)、《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中央资金支持方向指导清单>的通知》精神,为发挥我市县城和乡镇的枢纽、节点作用,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带动整体项目提升,现制定省级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县项目征集及建设方案如下:

一、政府征集项目承办企业条件

(一)依法在永城境内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商贸流通企业;

(二)企业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七)法律、法规规定对本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符合以上条件,且从事商贸流通类公司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

二、征集形式和时间

征集形式:

(一)项目征集采取一次性招标,三年分年度延续建设完成项目的形式。

(二)对县级综合商贸物流快递分拣配送中心,县级冷链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乡级商贸快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等,实行先公开征集,对项目实施年度建设内容,采取公开招投标的形式。

(三)对农产品上行初加工分拣部分企业(小规模初加工企业),采取公开征集报名方式,对企业年度已完成或在建将完成的企业,实现公开招投标或竞争性谈判的形式。

公开征集时间:20239月。

三、项目资金适用类型

(一)购买服务。

商务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三家联合负责制定我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政府需购买的服务指导性目录,确定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进行公开招投标。

(二)以奖代补。

    项目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在完成项目建设规定的进度后,可申请资金补贴,项目完成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财政局、商务局对中标企业项目完成总投资额的30%比例给予以奖代补,单个项目支持资金不超过500万。

四、项目安排、完成实现和使用资金类型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短板

对全市28个涉农乡镇、街道办事处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或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由项目增强型提高到提升型;具体配置品类按照中央资金支持方向指导清单和招标通知书要求。

适用奖补类型:购买服务。

实施时间:2023年8月至2025年12月。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1、永城市电商物流园为中心,打造永城市综合商贸快递物流、配送中心,充分发挥县城和乡镇物流枢纽作用,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辐射能力,实现县乡村物流配送功能。由项目增强型提高到提升型;建设内容对照中央资金支持方向指导清单和招标通知书要求。

2、对28个涉农乡镇、街道办事处,加强能够承担县级并辐射乡、村级物流快递环节的分拣配送能力,购置配送车辆,仓储设备、快递、物流收发设施设备,开发物流配送线上程序,完善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配送功能。

适用奖补类型:购买服务。

实施时间:2023年8月至2025年12月。

(三)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

永城市电商物流园冷链物流仓储配送中心,电子商务进农村农产品初加工企业,乡村级农产品初加工分拣中心,要以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产品上行,建设分拣、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购置部分分拣设备、农产品冷藏分拣及商品化包装,冷藏车辆、信息化自动处理系统以及线上平台处理程序,服务于村货进城商品的包装分拣处理。由项目增强型提高到提升型;具体购置内容对照中央资金支持方向指导清单和招标通知书要求。

适用奖补类型:购买服务或以奖代补。

实施时间:2023年8月至2025年12月。

(四)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

加强我市引进省内品牌商贸零售企业下沉渠道,开设乡镇、村级品牌连锁便利店,实行商品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必要的支出,包括统一收银设备、统一管理系统(主要是指硬件)、商品陈设等设备。

适用奖补类型:购买服务或以奖代补。

实施时间:2023年8月至2025年12月。

(五)改善生活服务供给质量

加快我市县乡级商贸中心完善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增设亲子娱乐、打印、充气充电、熟食加热、图书室、公平秤、洗衣机、烘干机等便民设施设备,完善帮扶专柜等设施。

适用奖补类型:购买服务或以奖代补。

实施时间:2023年8月至2025年12月。

五、保障机制

()资金管理制度。结合本方案支持方向,进一步细化各实施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按照上级财政部门每年度建设资金拨付情况,适时安排年度资金使用,包括支持方向、项目类型、具体内容、支持标准等(按子项目划分),结合实际,细化支持标准,包括拟支持项目的实施期限、支持条件、后续维护运营等要求,财政、商务要建立相应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可按省级绩效评价标准)等。

()项目管理制度。对方案中的项目遴选、组织实施、资金拨付、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商务局要建立“企业目录+项目清单”机制,加强项目管理。对2023年首批中标企业要明确三年的项目建设明细,分年度建立储备项目库,成熟一批,建设一批,避免“钱等项目”。明确项目验收主体、要件、验收流程等,加强资产监督管理,明确资产权属和管护主体责任,形成长效机制。

()日常监督机制。我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遵循省、市级日常监督机制。服从省、市级主管部门对我市项目实施的机制管理、资源统筹、经费保障等措施,鼓励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引入审计、监理咨询或第三方机构,规范项目决策过程,加强资金和项目审核。

()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的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在市政府网站设置公开专栏。

                                         永城市商务局

                                       2023年8月27日

终审:卞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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