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专题专栏>法治政府建设>网络检索指标>十、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3.完善推进机制>详细内容
2024-08-28 10:18:46

永城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示范市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督导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14 08:52: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为全面了解我市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状,切实掌握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市直各有关单位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质量不断提升,确保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各项任务落实落地,2021年9月上旬,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市督查局就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及市直各执法部门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督导。

督导共分两个检查组,先后对高庄镇、陈集镇、雪枫街道等31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及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等34个市直相关部门,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汇报座谈等方式对各单位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并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各项指标体系,对在任务落实情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出。

通过整体督导情况来看,我市各乡镇、街道及市直各有关部门,大部分单位对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都比较重视,并成立了工作专班,配备了专门办公设备和场所,但也有个别单位重视程度不够,进度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创建工作相对滞后。

督导组要求,各单位要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谋划,周密部署,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永城市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永法政〔2021〕2号)开展工作,紧紧抓住工作重点,查找不足和问题,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梳理出前期创建工作的问题,对照目标任务,及时完善资料,进行整改落实。为成功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做好充足保障。

2021年9月13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