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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10:18:46

永城市司法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22 09:21: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今年以来,在永城市委、市政府和商丘市司法局的坚强领导下,永城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加压奋进、真抓实干、奋勇争先,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刑罚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为实现永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经全局同志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骄人成绩:永城市司法局荣获“全省司法所建设先进单位”、“2021年度永城市先进单位”、“2021年度永城市工会工作先进单位”、“永城市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等荣誉称号。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一是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运用个案监督、现场执法监督、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多种方式,纠正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及时收集、办理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对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等问题,及时查处,有错必纠。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市政府现行的20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其中,拟废止29件,拟修订1件,保留171件。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率达100%。全面清理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在经营范围、公平竞争、行政收费等方面对民营企业不公平的规范性文件。三是坚持和完善各类学法制度。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每季度不少于1次,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表率作用。四是深入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强化行政指导,深入宣传服务型执法理念,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指导推进行政执法工作。

(二)搭建三大平台,提供优质服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积极搭建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通过“58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等,为群众提供法律事务咨询、法律服务指引等,真正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1000余人次。

(三)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严格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司法所创建强基创优三年行动的有关要求,高标准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情况、研判问题、制定对策。二是强化顶层设计。压实创建责任,将创建任务分解为量化指标,倒排时间节点,任务到人,分步推进,让各项创建工作落实到位。今年拟推荐演集司法所创建“枫桥式司法所”,日月湖司法所和雪枫司法所创建“五星”规范化司法所。

(四)丰富宣传形式,营造法治氛围。一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组织实施“一十百千万”工程,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着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内容。截至目前,《法治永城》播放11期66次,永城12348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和新浪微博刊发普法信息500余条,开展线下法治宣传120余场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50余万份,开展线上法治讲座6次,接受线上法律咨询300余人次,拍摄普法微视频5期。二是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坚持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了防疫宣传全覆盖。通过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了全市人民群众疫情防控意识,教育引导群众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和接种疫苗,坚定打赢疫情防控的信心,在全社会营造了抗击疫情的浓厚氛围。

(五)深化多元调解,促进社会和谐。一是构筑大调解格局。积极构建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组、个人五级人民调解网络。在全市成立86人的“永城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在31个乡镇(街道)成立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员协会;在770个村(社区)成立由2至8名人民调解员组成的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协会。协会成员涵盖政法、医疗卫生、律师、劳动就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行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并积积极极吸纳“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加入人民调解员协会,为重大疑难复杂社会矛盾纠纷的调解提供专业处理意见,进一步整合了调解资源,强化调解功能,形成调解合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探索打造永城特色的调解品牌。二是拓宽调处渠道。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形成多部门协同、各方力量参与、法理情融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截至目前,共排查矛盾纠纷8103起,化解7934起,调解率100%、调成率98%。三是助力复工复产。开展“化项目纠纷、促企业发展”专项活动,围绕企业涉及到的劳动关系、工资支付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开展调解,主动做好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权益维护、纠纷调解等工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添活力。

(六)管控重点人群,促进社会稳定。一是强化安置帮教,减少重新犯罪。及时登录安置帮教工作管理系统,了解掌握辖区预释放人员情况,强化与监所的信息沟通机制,提前做好衔接和安置帮教工作准备。积极与村(社区)、服刑人员的近亲属联系,了解基本情况,确保人员信息无缝衔接。对重点对象落实必接必送机制,同时,根据帮教对象的不同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帮扶计划,成立由司法所、村(社区)、亲属组成的帮教小组,一人一档,减少刑满释放人员再犯罪现象的发生。截至目前,全市现有刑满释放人员2824人。二是强化社区矫正,确保监管到位。全面推进“智慧矫正”建设,将远程视频督察系统、社区矫正执法监管系统、移动执法系统、自助报到系统等多种建设项目接入数据自动采集装置、电子定位装置、VR沉浸式教育、远程心理辅导、自助矫正等创新运用,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依托河南省社区矫正综合管理指挥平台和移动端手机APP相衔接,实现日常管理智能化。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时使用自主矫正终端自动读取身份证件信息,生成电子档案,简化了报到程序,为制作矫正个案、进行分类管理、开展帮困扶助等工作提供信息支撑;矫正过程中的各项业务工作和执行流程均在平台办理,各类文书、报表、通知、考评结果均通过平台生成、上报,实现“人在网上走,事在网上办,结果网上查”;同时,将矫正系统延伸到移动端,社区矫正对象通过“豫在矫”APP进行人脸签到、电话汇报、在线学习、实现报到、定位、教育精准管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豫矫通”随时随地完成工作通知、定位监控、人机分离测试、视频通话,在线心理辅导、走访调查等日常工作,实现“工作在掌上,管理在指尖”智能化管理,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便捷性和工作质效。截至目前,全市在册列管社区矫正对象676人,其中缓刑658人,假释10人,暂予监外8人。

(七)提升服务水平,保障公平正义

——规范律师管理工作。组织律师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及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完善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实现了村(社区)法律服务全覆盖。聚焦影响市场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组织律师开展“万人助万企”“项目为王”“法治体检”和“法润企业”普法行动等活动,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3月份,在裴桥镇为4名律师颁发了包联企业法律顾问聘书,实现“法律顾问一对一服务”。截至目前,全市5所律所共为市、乡镇、政府部门、企业单位、其他组织担任法律顾问145家,办理诉讼案件1835件,解答法律咨询5200余人次,代书3108份。

——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完善援助机制,落实法律援助便民举措,坚持把保障弱势群体、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畅化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军人军属、审判阶段被告人三类特殊群体,不设经济困难门槛,不审查案件事项范围,应援尽援。截至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76件,其中民事179件、刑事262件、法律帮助35件,提供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

——打造永城公证新品牌。创新服务理念,践行服务承诺,简化服务流程,深入开展“减证便民”政策,推行“最多跑一次”“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等服务制度。扎实落实便民惠民措施,对老弱病残等群体实行上门服务,提升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积极响应复工复产需求,改进和优化涉企公证法律服务流程,畅通涉企公证办理“绿色通道”。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公证1954件,其中经济类9件、民事类1601件、涉外339件、执行证书5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600余人次。

——提高司法鉴定水平。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以健全机制、规范监督为主线,以探索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为重点,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科学性、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严把鉴定质量关,杜绝人情鉴定、虚假鉴定、避免重复鉴定,用质量守护司法鉴定生命线,最大限度的发挥职能作用,为群众和办案机关提供科学、公正的司法鉴定服务。截至目前,法医鉴定共计764例,其中临床215例,法医毒物549例。

(八)树立狠抓落实好作风,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推行挂图作战,以制度上墙、任务上墙、进度上墙的方式,将任务落实到事、责任压实到人。二是突出政治教育。制定学习教育行事历,坚持集中学习制度,注重把自学与集中学习有机结合起来,并定期开展学习讨论,切实提高干警政治能力。三是深刻检视剖析。围绕“商丘之问”“商丘精神”“商丘之为”、永城高质量发展,通过自己查、同志帮、群众找、组织点等方式,组织全员参与开展对号查摆,深刻检视剖析,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共查摆问题258条。

(九)毫不松懈抓防控,坚决筑牢疫情防线。一是强化政治站位,提升抗疫“热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上级各项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抽调20余人分派到疫情防控卡点助力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彰显司法行政责任和担当,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二是强化内部管理,提升防疫“力度”。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在服务大厅和门岗设置疫情值班岗,科学合理疏导来访人员流量。建立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管理,提升应急响应、快速处置、协同配合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职责担当,提升服务“精度”。通过770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为辖区群众提供“掌上微服务”,推送疫情防控法律小常识,实时发布防疫信息。抽调公证员、法律工作者、律师等人员组建线上咨询团队,为全市人民群众解答法律疑问,共解答群众咨询100余人次。

(十)夯实队伍建设,打造新时代司法行政干部。一是加强思想建设。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有机结合,不断增强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的政治观念和大局意识。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始终把作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明确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强化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严格领导班子工作程序,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提升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和驾驭全局的能力。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立足不同岗位应知应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系统学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普法教育、公证、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政府建设、疫情防控等内容,切实增强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四是丰富培训方式。坚持多渠道、多形式、个性化,坚持课堂与研讨、考试等不同方式的结合,开展岗位大练兵、大比武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干部解决实际问题和驾驭实际工作的能力。截至到目前,已组织各类培训班15场,教育人数达900余人次。

二、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虽然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部分干部、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的主动性不够、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法治教育培训还不系统,还没有形成长效制度;三是随着法制化进程的加快,住建领域法律宣传工作还需要加强;四是单位法律专业人员缺乏。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是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搭建线上线下立体式普法平台,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紧盯突出的社会问题,围绕农村环境整治、土地征用赔偿、乡村振兴、平安治理、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为,结合不同群体针对性开展普法,扩大普法覆盖面和渗透力。通过法治宣传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努力构建普法大格局。

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企业矛盾纠纷化解活动,妥善化解涉企矛盾纠纷。组织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分析企业法律需求和风险点,帮助企业健全法律风险预警防范机制,为企业安全稳健发展保驾护航。积极响应复工复产需求,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公证、司法鉴定等方面为企业开设绿色通道,强化涉企法律保障。

三是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密切关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大节点,围绕疫情防控、常态化扫黑除恶、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扎实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将社会矛盾消除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调解机制创新,持续推进人民调解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筑牢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基层防线。

四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方式,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组织好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切实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各方面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持续发挥好法治宣传职能作用,通过全方位宣传、立体化宣讲、大力度阐释,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把党的二十大精神“飞入寻常百姓家”,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五是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始终坚持把教育培训当成提高工作效率、发挥干事创业的主观能动性、提高自身素质的有效途径,加强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培训,注重培养专业作风、专业精神。根据新时代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新形势新特点,聚焦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分类别、分领域加强干警的专业化能力培训。创新培训机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大干部培训力度,调动干部参与培训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努力练就理论联系实际的真功夫,坚持学以致用真抓实干,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六是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党组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要问题,推进法治工作有序开展。开展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确定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组织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全力推进行政执法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永城市司法局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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