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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24 08:37:32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2022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全面领导和省、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下,市卫健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卫健委年度工作安排,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把卫生健康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建设轨道,有序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管”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 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系统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干部法治素养建设、依法防控疫情、全民普法等重点工作,带头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化解矛盾、防控风险。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行政决策、行政执法逐步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依法加强行政管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领导党组班子成员依法行政,完善内部监督、层级监督、专门监督机制,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支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推行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领导带头,深入学习。主要是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内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二十大召开后,市卫健委第一时间对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传达学习,并召开全市卫健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推动具体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卫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践成果。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市卫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二是精心组织,全面覆盖。市卫健委高度重视机关干部和卫生系统职工法治学习教育,开展全系统工作人员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知识学习。结合宪法宣传周活动,市卫健委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法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测试等。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完善调整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有效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并在清单中明确权责事项、设定依据、责任部门、实施主体、追责情形等,做到项项有依据。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按照政务服务改革的要求,将所有事项交由政务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并采取“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一口出件”的方式,优化工作流程、简化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率,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服务透明度。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我委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在“河南政务服务网”办理,企业和群众办事实现“最多跑一次”的目标,2022年以来我委受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结率100%。三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监管新模式,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目的,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经营的干扰。2022年国家双随机任务253户、完成251户监管任务,立案查处24件,任务完成率99.21%,任务完结率100%,按时圆满完成国家双随机抽查任务。四是全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关于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文件出台过程中全面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三)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我委聘请法律顾问1名。委党组积极为法律顾问履职尽责提供必要保障,在作出重大决策、出台重要政策、签订行政合同、开展行政诉讼、办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等方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确保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的合法性,为重大政策措施的依法依规制定实施提供了法治保障。

(四)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监管。及时将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主体、服务指南、监督执法流程进行公示;执法活动中,主动向管理相对人出示执法证件。出具行政执法文书前,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在政府部门网站将相关处罚结果进行公示,同时将已办结行政处罚案件及时录入全国卫监信息平台。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人员执法时全程佩戴执法记录仪,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询问当事人、文书送达、行政听证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记录。按照《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文书管理制度,明确案件备案归档要求,做到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规范记录归档,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有源可溯、有据可查。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查办案件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违法事实是否确认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执法是否超越执法机关法定权限、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问题,报请卫健委法制机构进行审核。通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促进了规范、公正、严格执法。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不断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法治手段。完善依法防疫体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坚持以法为“绳”,依法防控。组织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最新调整的疫情防控政策和诊疗方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10条”优化措施和省指挥部40条具体贯彻措施出台后,我委迅速将疫情防控工作重心从防控感染转到医疗救治上来,围绕保健康、防重症目标,做实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老年人疫苗接种、分级诊疗网格、物资储备等工作,实现防控措施有序调整转段,社情、舆情、疫情保持平稳。二是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依规做好信访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各类矛盾,进一步明确落实信访处理“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在信访事项处理中,积极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和要求,积极向社会公众进行法律知识普及和政策宣讲,及时答复和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努力把问题一次性讲清楚、弄明白,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化在初信初访,切实预防和化解突出问题,依法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在各级各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市卫健委法治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各相关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观念仍需不断加强。各级卫健行政管理干部平时学习不够,对落实工作要求认识不到位,个别同志甚至对一些法律法规的基本概念认识不清。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化解矛盾的能力急需提高。

(二)执法行政人员业务培训尚不充分。对系统内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够及时,导致卫生行政执法数字化转型和卫生行政执法监管数字化应用体系建设有所滞后。

(三)法治宣传效果尚需提升。受到宣传内容和方式的制约,让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走进千家万户,做到人人知晓还存在困难,法律宣传工作任重道远。

(四)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仍需加大力度医疗卫生、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控、学校卫生、职业放射卫生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卫生健康重点领域方面,因被查人员的知识层次不同,造成部分方面调查有所难度。

 四、下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法律知识学习,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学法计划,抓好计划落实。组织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提高新形势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确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标准和范围。探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所有执法环节都有据可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确定行政执法人员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四)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医疗卫生、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控、学校卫生、职业放射卫生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卫生健康重点领域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

(五)推进普法工作改进。全面实施“八五”普法工作,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行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着力把每一个执法行为、每一次法律服务、每一项信息公开都变成一次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

终审:卞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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