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专题专栏>法治政府建设>网络检索指标>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2.公众参与>详细内容

《永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19 15:01:54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一、制定的必要性

       质量是人民生产生活的重要保障,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对提升区域产业竞争力、保障消费权益和提升满足感、维护社会安全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市长质量奖是市人民政府在质量管理领域授予相关组织的最高荣誉,旨在推广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促进质量管理创新,传播先进的质量理念和质量价值观,激励引导全市不断提升质量,建设质量强市。通过市长质量奖评定工作,引领和激励我市规模骨干企业追求卓越,持续提升产品质量和经营业绩,在全市起到标杆和引领作用。

二、起草背景

       省政府和商丘市政府分别对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商丘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进行了调整,为了进一步适应当前质量发展形势的变化,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修订了《永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三、起草过程

      在《永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起草过程中,我局得到了商丘市市场监管局精心指导。《永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出来后,局班子成员进行认真讨论,征求了生态环境、应急管理、财政、审计、人社、工信等部分质量强市成员单位的建议和意见,并在永城市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我局多次组织召开座谈会,对《永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做了修改和完善,最终予以定稿。

四、制定依据

       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商政办〔2021〕1号)和        国家标准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予以制定。

五、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分七章三十二条。主要明确了市长质量奖制定依据、组织管理、申报与受理、评审与表彰、奖励与经费、监督管理等相关内容。

      第一章总则共5条,阐明制定《管理办法》的目的意义和法律依据,明确了奖项的设置、授奖对象以及评审依据等。

     第二章组织管理共4条,明确了评审委员会和秘书处的工作职责等。

     第三章申报与受理共4条,明确了申报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应具备的条件。

     第四章评审与表彰共6条,明确了市长质量奖评审程序和质量奖和提名奖的产生办法。

     第五章奖励与经费共3条,明确了颁奖主体、奖金金额和奖励资金用途。

     第六章监督管理共8条,明确了获奖单位的责任义务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第七章附则共2条,对施行时间及市长质量奖相关事宜作了补充规定。

终审:卞文广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

robo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