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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10:18:46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永城分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17 18:33: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2021年,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永城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永城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永城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一)强化组织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研究解决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等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落实“一岗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坚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听取和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将年度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与业务工作一并研究、部署、落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应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生态环境实践全过程、各领域,精准、科学、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等纳入局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局长办公会学习的重要内容。分别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内容,切实提高我局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努力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我局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积极安排执法人员参加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及有关部门组织的专门教育培训,从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制度落实、提高干部依法行政水平等方面入手,提高综合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认真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并按照“三项制度”要求对执法全过程进行了基础性的统一规范。

  (三)依法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积极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质量、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依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继续推进砖瓦、建材、煤矸石等7个重点行业的深度治理,巩固治理成果。对去年规范化整治后遗留的24个问题,建立清单台账,跟踪督促整改,所有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2.结合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工作,严禁使用表面含有油污、油漆等易产生挥发性有机物、二恶英的废旧金属作原料,并落实全市废铝再生和加工企业签订禁止使用承诺书。同时,本年度5-10月份持续开展的VOC专项执法检查,共发现问题企业26家,对其进行指导整改。完成督促九龙药业、龙宇煤化工全年不少于2次泄露检测与修复工作。

  3.全面开展全市铸造业、岩棉行业使用的10吨/小时及以下冲天炉统一改为电炉工作。全市铸造业、岩棉行业除金运岩棉厂涉及搬迁没完成外,其余全部落实10吨/小时及以下冲天炉改电炉。

  4.常态化督促企业落实周边洒水,重点企业周边1千米范围内道路扬尘治理工作的督导。在全市开展污染源及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91份,并督促落实整改到位。围绕四个配套办法,办理移送案件2起,并作为典型案例上报商丘。同时,做好环境投诉举报办理工作,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件457件,已全部办结。

  (五)以法治建设促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1.大气环境质量方面:2021年全市优良天数达标率77%,综合质量指数4.199,PM10、PM2.5等各类因子均完成上级下达任务,并处于全省和商丘前列。

  2.水环境质量方面:2021年永城辖区国考断面有4个,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其中包河马桥、王引河祖楼断面水质达到三类,浍河黄口、沱河小王桥断面水质均为四类。

  3.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全市加大推进土壤污染状况摸排工作力度,2021年全年,全市未发现受污染耕地情况,土壤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三、存在的主要不足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不够完善、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执行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各项要求,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听证工作,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和实施后评估工作,加强行政决策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和合法性审查。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健全完善我局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结合我局“三定方案”,明确行政执法岗位责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考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确保执法主体资格合法。

  (三)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及商丘市生态环境局统一部署下,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力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四)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培训。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执法岗位法制培训,全面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全面履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环境法治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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