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专题专栏>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详细内容
2024-08-28 10:18:46

永城市民政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2-17 17:39: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2021年,永城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结合民政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履行政府赋予的行政职能,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服务宗旨,进一步理清行政权力范围,规范民政执法行为,大力开展民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扩大民政影响力,更好地发挥了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鲁国华担任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听取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行政规范性文件、审议重大行政决策和其它涉法工作。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组织开展专题学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依法治思想。局领导班子带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积极参加网上学法用法考试,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2、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鲁国华主动履行单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抓、职能部门牵头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参与的工作格局。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对全市民政工作按照民政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要求,结合实际,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切实发挥其依法行政的基础作用。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1、规范行政行为,强化监督制约。一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及时备案制度,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要求在出台前,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经审查,未发现未经合法性审核等法定程序制定或未按规定公布、因内容违法或者超越法定职权被有权机关书面指出的规范性文件。目前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均符合合法性要求。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制度。二是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动社会组织代办和部门联办服务提升,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升群众满意度。我局窗口今年已办结社会组织行政许可事项共29件。

  2、依法履行民政职能。一是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化、规范化。二是依法加强民间组织管理。三是加强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救助管理制度,依法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切实提高救助能力和救助管理水平。按时足额为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核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纳入供养范围,足额发放供养定补金。四是稳步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和规范社会事务工作。做好孤儿生活保障金发放工作,切实维护孤儿的合法权益。完善社会养老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加大殡葬执法、殡葬改革的宣传力度。依法开展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工作。

  3、强化执法监管,推动民政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要求落实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人员公示、执法事项和目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目录公示等。认真开展案卷评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有法律法规依据,无自行设定项目,基本达到执法主体正确、执法依据充分、认定事实清楚、执法程序合规、案卷装订规范的基本要求。所查案卷一案一评,逐一登记,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未发现不合格。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

  4、落实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我局聘请有专业背景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正剑律师事务吴玉伦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保障我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我局执法水平。

  5、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我局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积极组织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

  6、规范权力运行。一是权责清单、执法信息、办事指南、投诉电话、通信地址及电子邮箱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群众反映、检举的问题及时依法依规调查核实处理。二是全力配合监察、审计部门的巡察、监察、审计工作,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7、充分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牢牢守住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为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支撑。2021年全年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2552户3305人、发放救助资金1150万元,新增181户219人,取消233户278人;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47427户48676人,其中扶贫兜底8491人,发放救助资金9617.6万元,全年新增4638人,取消2584人,实现了城乡低保工作“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严格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以及精神三级、智力三级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全年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51419人次、908.5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35028人次、810.1万元,合计286447人次、1718.6万元。救助贫困残疾人40651人、243.9万元。持续加强临时救助工作,全市救助解决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群众398人次,其中因病致贫家庭305人次,因意外事件导致生活暂时困难家庭93人次,发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49.3万元。解决困境家庭1364人次,发放生活救助资金528.2万元。

  8、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围绕“6.19”救助站开放日、“9.9”公益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重点宣传民政各领域法律法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日常巡查过程中,适时向行政相对人宣讲相关政策法规,做到“边执法边普法”。

  9、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加大舆情监督力度,及时消除不良影响,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认真办理信访事项,所有信访问题都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处理。今年以来,我局共收到信访件60件,全部按时办理,群众反映良好。年内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或者重大异常信访事件等情形,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我局稳步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法制机构建设滞后,缺乏专业人才队伍支撑。二是执法队伍水平仍需进一步加强。

  四、 2022年度计划和措施

  2022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法治民政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学法培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认真持续组织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使全局干部职工掌握依法行政程序要求,通过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执法水平,扎实打造法治民政。民政局法制学习培训教育坚持以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强化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引导和督促干部职工由增强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切实提高法行政能力,让学法用法成为干部职工的一种工作习惯。

  2、强化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在严格依法办事的基础上,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改进服务质量。利用政府网站、公开栏、媒体等形式,及时发布民政工作的有关信息,做到职责明确化、程序公开化。

  3、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加大对于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力度,围绕难点、热点民生工作,进一步突出广大群众关心的民政工作,强化民政普法宣传教育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