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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10:18:46

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2-18 09:49: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持续深化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有效推进我人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推动依法治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按照永城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战略方针,立足本部门工作实际,强化执法监督,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快推进依法行政,有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服务群众,较好地完成了法治年度工作任务。现将永城市人社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的内容,坚持把思想认识放首位,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把第一责任扛起来,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职能配置,我局肩负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职能。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长亲自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参加法治建设重大活动,并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监察、仲裁、社保、办公室等有关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计划、协调和实施工作。将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及时协调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在年初制定本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方案和责任清单,把法治建设工作层层分解责任,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能职责,保证目标落实到位。将法制宣传、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评优评先考核,全面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水平,努力使法治工作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严格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规范具体行政行为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我局以便民高效为服务宗旨,以行政行为运行为主线,以岗位责任为重点,优化工作流程,努力提升具体行政行为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以及备案登记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依法进行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法律审核、报送备案、公布等程序,主动与市司法局沟通,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在开展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做到“持证上岗,着装规范;亮证执法,文明执法;用语文明,礼貌待人”等文明执法行为,以树立我局文明执法形象。同时,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失业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行政处罚若干规定》等各项制度,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中,严格对照,逐项落实。

  三是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并将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从以重处罚向以教育引导为主的形式转变。采取了引导、提醒、告诫的方式,强调单位企业自查自律,指导完善制度,规范用工,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制度,实现了行政执法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合理化。

  三、规范行政执法,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一)2021年,我局信访信息中心共收到信访件131件,期限内未办结0件。其中被列入国家信访局满意度评价的信件也全部得到信访人的满意评价局工伤股受理工伤认定申请329宗,认定工伤案件313宗,不予受理1宗,不予认定工伤5宗,受理后经调解由申请人撤销工伤认定10宗。

  (二)2021年,劳动保障监察共立案查处欠薪案件25起,另外日常协调处理投诉举报、信访、转办、交办等案件340起,共为1500余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1630万余元,共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责令改正指令书25份。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 10用人单位欠薪等问题都及时得到处置。我局积极做好日常投诉处理工作,及时化解了劳资纠纷,有力地维护了劳资和谐稳定,保障了我劳动领域和谐稳定,2021年度来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三)2021年,我局倾力做好劳动仲裁工作,提升“调”“裁”质量,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22年全年共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05件(受理立案88件、不予受理17件),涉案金额762.12万元,涉及劳动者108人。案件和解调解9件,调解率100%。裁决结案56件,撤诉结案21件、中止2件,法定结案率100%。

  (四)定期对我现有5家劳务派遣公司开展用工经营检查,通过进社区、进工地、进工厂,广泛宣传劳动关系领域法律法规,大力推进农民工资实名制,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分账管理、现场维权告示等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四、健全制度,强化行政执法权力监督

  行政执法监督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保障,为此,我局着力抓好制度建设,以制度促执法,以制度促效能。

  (一认真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我局按照《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并予以推行。认真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人社执法信息,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都能主动表明身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事前公开。我局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事项清单、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监督方式、办事流程和服务指南,方便群众。

  (三规范事中、事后公示。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和有关执法文书,依法履行告知义务。服务窗口都有明示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信息。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执法行为,我局积极完善“双随机”工作机制,根据双随机年度工作方案和年度抽查计划,每年定期开展2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把行政检查、行政执法结果在“永城市人民政府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网站、系统平台上予以公示。

  五、加强涉疫法律政策宣传引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稳岗就业

  疫情期间,我局结合我市疫情防控情况,主动深入争议多发易发用人单位,积极开展劳动用工指导和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坚持服务大局与依法依规相结合,坚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利益平衡保护理念,积极通过人社微信公众号、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加强涉疫情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引导用人单位履行好社会责任、劳动者合法性表达诉求,推进员工返岗复工,护航企业复工复产。

  六、积极探索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是坚持把劳动保障监察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常抓不懈,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抓具体的依法行政机制,有力地保障了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做好简政放权工作,全面深化改革,配合市场监管局做好“证照分离”“多证合一”,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企业社保全部窗口实施“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经办服务。

  三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完善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提高行政复议质量和效率。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努力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

  四是完善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定期对全局执法情况进行自查,并纳入依法行政考核,推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正规化、标准化;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积极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规范劳务派遣行为等专项活动,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七、提升素质,增强法治建设能力

  一是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是抓好党员干部学法教育。坚持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培训和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坚持集体学法,把法制教育纳入理论学习内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公务员法宣传教育,年度每人学法的时间累计不少于40课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经过统一考试,持证上岗。依托“河南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网络学习平台,组织局机关全体人员在线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和考试,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是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人社部开展的“练兵比武”活动以及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学习。定期组织全部职工学习《宪法》《民法典》《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八、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有待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学法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执法人员系统性培训有待加强。由于就业创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政策性强,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系统培训。

  九、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是推进人社公共服务质效。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部门权责清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制定事中事后监管计划,整合监管事项,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进一步推进“互联网+监管”与人社业务的融合,加快“互联网+监管”的功能应用拓展,实现各项公共服务全流程网上办理。

  二是强化“法治人社”建设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健全行政争议出庭应诉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完善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策制度。健全信访维稳形势研判和督导联系工作机制,完善重点领域应急预案,完成社会治理任务。

  三是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发展。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对建筑业、餐饮业等使用农民工较集中的企业,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通过日常巡查、举报专查、专项检查和综合执法检查等活动,对违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加大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对群众投诉的热点问题及时介入,督促用人单位守法经营、依法用工。

  四是持续开展学法普法活动。制定学法年度计划,明确学法主体范围,突出学法重点内容,创新学法方式方法,强调学法结果运用,从制度上规范和促进人社干部学法,确保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的不断提升。全面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制,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各部门在普法中的责任。充分发挥人社系统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的作用,将普法渗透到执法和服务全过程,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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