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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10:18:46

永城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2-18 10:02: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有关规定,根据市委、市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这一主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在法治宣传、依法决策、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一)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法治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2021年城市管理局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和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职责,强化了考核督办,确保政府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深化法治实践工作。坚持把增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推进普法教育、依法治理等各项法治实践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建立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法治讲座、法治培训、自学等学法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法治教育。党员干部带头学好法、用好法,完善了党组学法制度。将《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党内法律法规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三)健全依法决策制度。积极完善行政决策制度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宪法》、《行政处罚法》、《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到重大行政决策经局长办公会或局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经法律顾问审查和专家咨询论证。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城市管理决策事项,及时公开,确保决策科学,效益最大化,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并在工作实践探索中逐步建立以下工作机制:一是在重大行政决策问题上做好法律咨询论证;二是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问题上,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并积极出谋划策。

  ()大力向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讲文明,树新风”、“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要求各中队,相关职能股室充分利用宣传单、宣传栏、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多次组织到普法长廊、法治公园、相关社区、建筑工地等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等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市民遵纪守法意识。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举措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围绕普法规划,制订了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和工作任务分解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要求,将普法工作分解落实到局属各单位,做到谁实施、谁执法,谁负责普法宣传,要求局属各单位将普法宣传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时,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局属各单位工作考核的内容,定期督察、强化监督考核,督促“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二)做到普法与重要节点相结合。组织参加“12.4宪法日”、“普法宣传”等活动。通过组织培训、集中学习、广场宣传、微信推送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学习和宣传:《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与城市管理工作联系密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等加强队伍建设的规章政策,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水平,提高执法能力,让公众理解、认可、支持城市管理工作。

  (三)做到普法与“法律六进”活动相结合。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等法律和党内法规,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主动接受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决定和意见,积极办理人大、政协建议和提案,件件得到落实。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行政诉讼案件认真做好行政出庭应诉,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行政判决和裁定,行政负责人按要求出庭应诉。三是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监督,对群众来访投诉和举报及时依法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五)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持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简称“三项制度”),有效规范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确保城市管理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落实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合格率达100%。

  (六)加强行政监督,化解社会矛盾。严格行政问责,切实履行监察职责,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对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处理或移送。同时,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面推进办事公开。

  (七)认真参加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竞赛。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工作要求,根据永城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部署,城市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了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知识竞赛,参赛人员均取得较高的竞赛成绩,收到了良好的参赛效果。

  (八)积极配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2021年全市启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对照市司法局关于创建工作责任清单,结合城市管理局职责职权,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完成创建任务资料上报,并抽调专人到市创建领导小组配合工作。

  (九)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成立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专班,组建了应急指挥队伍,连夜取缔开业庆典等聚集性活动,降低疫情交叉感染风险。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局党组靠前指挥,带领90余名党员成立党员先锋岗,一对一分包广场游园,做到“四定一包”(定人、定岗、定责、定时间、包秩序),全面落实街道、社区、小区、散居片和广场游园的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同时,高效务实督导城区疫情防控。成立6个督导组24小时不间断对全市已入驻小区和演集、雪枫、候岭、日月湖、城关等5个办事处的社区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上报各类专项督导报告20余份,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问题200余件。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出现和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部分执法人员对依法行政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个别执法人员执法办案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个别执法领域业务,学习和探索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整体执法水平做好城市管理执法业务的培训,加强业务指导,使全城市管理人员做到会管理、能执法,全面了解掌握各类行政执法案件办案流程、法律法规的适用等等,提高执法人员整体业务水平。

  (二)继续严格法制审核,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在提高办案数量的同时,提升办案质量,着重案件程序规范的要求,规范各类执法案件的程序,严格案件办理的时效。二是规范自由裁量基准,在执法自由裁量权的使用上要公平公正,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同样的违法法行为行政处罚标准一致。

  (三)创新工作措施,法治工作有亮点。在法治宣传、以案释法、规范化建设、为基层执法服务上下功夫,做文章,争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举措、有特色、有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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