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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10:18:46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永城分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15 18:40: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2022年,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永城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永城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要求,根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结合实际,现就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一)带头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局主要领导在局党组会上领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组织班子成员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注重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社会普及工作,利用每月企业活动日对重点企业负责人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参训人数达300余人次。利用生态环境重大节日和永城市政风行风热线,推动线上线下联动宣传活动,向社会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

  (二)严格依法履职尽责。局主要领导坚持依法决策,严格依法履行部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打造法治环保纳入系统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深度融合,重要会议亲自主持、重要工作亲自推动、重大活动亲自参加、重点问题亲自协调。压实领导班子成员推进法治建设职责,管业务必管法治、管行业必管法治、管片区必管法治。将依法行政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重要依据。认真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措施,推进审慎包容监管,制定企业监管“正面清单”,对轻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加强整改指导,不搞一刀切、不下停产令、不轻易罚款。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认真开展全员学法。制定生态环境系统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重要法律法规文件纳入学习计划并按期组织学习。

  2.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积极安排执法人员参加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及有关部门组织的专门教育培训,从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制度落实、提高干部依法行政水平等方面入手,提高综合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局环境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全过程记录制度,包括填写执法记录、使用执法记录仪等;同时对重大处罚决定,由法规股及时进行法制审核,并征求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通过召开法制审核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处罚结果,规范执行处罚过程;对办理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按要求通过网站及时进行公开。

  (二)依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依法扎实推进蓝天保卫战。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扎实推进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出台《永城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严格落实秋冬季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积极引导督促涉气企业深度治理。

  2.依法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大力推进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河道综合治理等基础性设施项目建设,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高位推动饮用水源地保护行动,深入开展沱河、浍河、雪枫沟、白洋沟、大治沟等重点河流治理,严格落实汛期水污染应急响应、隐患排查整治、水质监测预警、河流闸坝调度等管控措施,严防汛期水污染问题发生。2022年,全市河流考核断面水质全面达到目标要求,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包河马桥断面水质持续保持Ⅲ类,沱河、浍河、王引河断面水质达到Ⅳ类,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日月湖被评为2022年度河南省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3.依法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重点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攻坚等标志性战役,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全面提升固体废物监管能力,累计排查涉危废企业90家次,完成1处新增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调查、复核原有9处疑似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情况,完成永城市经济开发区煤化工产业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2022年,我市无受污染耕地、无受污染地块,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土壤环境质量稳定不下降,14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依法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

  1.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采取分类整治措施。对轻微环境问题一律下达风险提示函,提示整改,2022年已下达环境风险提示函、整改通知150余份;对未安装在线监控设施风险较高的企业督促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2.制定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清单,在环境违法高风险范围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措施,有效预防和避免行政相对人发生环境违法问题。

  3.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明确把市场主体是否满意作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营商环境好坏的唯一标准,助力打造“办事不求人高效便捷暖心顺心”一流营商环境。在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优化前,按照现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对建设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对于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我局利用网上指导、电话指导或者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帮助建设单位在网上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在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优化后,按照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管理要求和审批权限要求积极开展审批工作,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审批工作。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便民、提速、增效的要求,对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再造,减少环节,简化手续,每个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期限,每个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期限,在法定承诺时限的基础上均缩短了三分之二。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分析过往执法案卷中企业高频违法行为,帮助企业强化合规经营意识,2022年环境违法行为发生数较去年同期下降46%。

  2.依法推行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免罚制度,免罚制度实施以来办理轻微免罚案件3件,免罚金额达70余万元,做到宽严相济、法理融合,让执法更具公信力。

  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在网站、办事大厅和服务窗口主动公开行政执法检查、执法决定等信息。规范行政执法过程,在执法过程中均出示或佩戴行政执法证件亮明身份,告知执法事由、依据和权利义务。配备执法音像记录设备10余台,按规定对全过程记录视频进行专人管理,按规定及时将音像资料归档入卷保存,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法制审核人员已达到不少于执法人员总数5%的要求,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将执法和审核相分离,未经法制审核或法制审核未通过不得作出重大执法决定。

  (五)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2022年度普法宣传工作方案》,利用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低碳日、宪法日等主题活动或重大节日,积极开展宣教活动,以法律法规知识讲座、设置咨询点、进企业宣传等形式共组织10余场次宣传教育活动,共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5000余份,广泛宣传普及法律法规。

  三、存在的主要不足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系统深入,法治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法治宣传力度偏弱,普法效果不够明显,执法规范化建设力度不够,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与工作要求还不相适应,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能力水平有待提升。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学习方式方法,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污染治理。

  (二)持续提高执法效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法制审核和执法监督,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改进执法方式,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三)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普法力度。持续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推进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行政处罚法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紧盯社会热点、群众关心焦点,加强法治解读、以案普法。继续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推进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创造良好法治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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