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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13 11:20: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推进法治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并确定工作细则和议事制度。将法治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每年确定一个法治建设相关研究方向,法治工作融入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将法治建设与财政事业发展同部署、共推进。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制定2022年永城市财政局学习培训计划,将学习宪法、党内法规、财政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经济类法律法规纳入学习内容。科学规划,邀请局领导讲法、看视频学法、积极参加网络课程学习、现场教育、专题讲座等形式,落实干部职工集体学法,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依法廉洁从政意识。

  (二)着力强化财政执法监督管理。为认真做好财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市财政监督工作。结合我市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的财政监督工作规划,由财政监督检查管理办室,按照目标任务,分阶段、分步骤、分任务开展各项财政监督检查,全市财政监督工作得到稳步推进。

  (三)着力抓好巡视巡察及审计整改工作。做好各级巡视巡察及审计反馈意见的分析研究,及时制定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责任分解,按照党组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相关科室共同参与原则,层层压紧压实各级责任,根据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逐条分析、仔细查找问题存在原因和症结,确保通过巡察整改促进工作取得新提升。

  (四)强化依法行政经费保障机制。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依法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规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将普法经费列入局机关预算,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积极筹措资金,全力保障依法行政经费投入,严格执行预算安排助推全市法治建设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切实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稳定。

  (五)加强法治宣传。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活动,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开展“法律小讲堂”和“法律六进”活动,组织参加各类网上法律竞赛和考试。引导全局干部职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制作宣传栏、转发微信群等形式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理论学习和普法宣传有待提高。因财政各项业务繁忙,干部理论学习时间相对较少,深入研究法律法规有待加强,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有待进一步探索。

  (二)法治思维能力建设需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法律专业知识有所欠缺,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有待进一步平衡,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提升工作质量的观念意识有待增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健全和推进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通过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法治培训、法治讲座等各种形式,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意识,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二)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氛围。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媒介,扩大法律宣传覆盖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增强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形成崇尚法律、信奉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建立健全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审查、答复等环节的工作程序,对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不予公开的要说明理由。

  (四)完善法治工作保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责任,各司其职,做到权责一致。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避免出现重事后、轻事前和事中监督的现象发生。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细化落实内部组织、协调机制,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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