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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商丘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获 优秀等次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28 10:15: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2022年4月20日,商丘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和商丘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文通报了2022年度全市法治建设考核情况,永城市荣获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优秀等次。

  2021年,永城市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担当有为,圆满完成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认真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部署和报告制度,对照《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指标体系》,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制定《永城市关于做好2021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认真开展创建活动。

  二是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坚持和完善各类学法制度。坚持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各部门办公会议学法,确保每季度学法不少于1次。二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举办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将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公务员培训内容,在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加大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四是举办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网络培训。将参训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内容。

  三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一件事”集成服务,实现“一套材料、一张表单、一次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

  四是持续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工作。结合创建工作,总结典型做法,积累先进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典型带动作用,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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