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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10:18:46

永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调解行政指导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29 18:11: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近日,永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被自然资源部表彰为“全国自然资源信访工作业绩突出单位”,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

  近年来,永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尽责,充分运用行政指导、行政调解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自然资源案件,无进京赴省涉自然资源信访群体案件,连年被评为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多次受到永城市委、市政府通令嘉奖;累计12人次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率先实施“四家工作法”。把产生矛盾的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问题事项当“家事”,把行政指导、行政调解工作当“家业”。同时,把案件由“中转站”变成“终点站”,逐步向“行政行为法制化、行政程序规范化、行政方式文明化、行政服务社会化、行政文书标准化”迈进。

  讲责任守规矩,做到“三个注重”。注重定责。建立健全包案负责制、首问负责制,从受理、调查取证、结案等方面全程负责监督办理并对办案质量负责,群众满意率达到了98%以上。注重履责。规范案件受理、立案、调查、结案等环节的责任、权力、完成时限,大胆履职,善做善成。注重评责。以社会监督为重点,严格考核制度,推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全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构筑拒腐防变防线。

  严管理抓常态,完善“三项机制”。事前预防机制。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力量,建立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和事前化解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可能发生的社会稳定隐患。事中查处机制。完善案件分流制度,对属于涉自然资源信访受理范围的快速查处,范围外的,及时转交其他部门处理。同时成立应急小组,随时处理各种突发性涉自然资源纠纷和群众上访案件。事后回访机制。积极推行信访案件回访制度,主动与群众进行思想交流,定期进行回访,切实落实维权成果。

  截止上半年,永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理查处各类自然资源信访案件36起,接待来访350人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5起,接听群众咨询电话300余次。下一步,该局将有效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为永城市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自然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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