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评价办法》政策解读
近日,我市印发《永城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为帮助公众和实施单位更好理解《评价办法》,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依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评价办法的通知》(商政办〔2022〕33号)要求,结合永城实际出台该《评价办法》。
二、文件出台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为鼓励和促进金融机构大力增加有效信贷投放,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逐步建立和完善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长效激励机制,促进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健康发展。
三、评价对象的范围是哪些?
永城市区域内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地方法人银行等机构。
四、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对永城市区域内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地方法人银行等机构当年新增贷款、存贷比、贷款累计投放、普惠金融、纳税等指标每年进行评价一次。
五、新增贷款、增量存贷比、贷款累计发放额指什么?
1.新增贷款:指用来反映我国金融机构向企业和居民发放的人民币贷款的增加额的一个统计数据,由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向社会公布。
2.增量存贷比:指一个时期内增加的贷款总量与同期增加的存款总量的比值。
3.贷款累计发放额:指报告期内银行贷款发放总额。
永城市金融服务中心
2025年4月17日
终审:卞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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