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办〔2017〕39号关于印发永城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content]>start
永城市属全省地质灾害多发市(县、区)之一。全市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是采煤引起的地面塌陷、地裂缝及采石引发的崩塌、滑坡等。我市每年6、7、8、9四个月为主汛期,汛期是地质灾害多发、易发期,也是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巩固我市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成果,每年我市都会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今年,我市印发了《永城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文件要求在我市汛期期间,各乡镇及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认真做好监测,开展群防群控,有效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content]>end
终审:总编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