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互动交流>解读回应>政策解读>详细内容

永政办﹝2018﹞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拆旧复耕工作的通知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28 08:49:00 浏览次数: 【字体:

       

<$[content]>start


  一、文件出台背景

  耕地占补平衡一直是制约我市土地报批的瓶颈问题,通过近两年的拆旧复耕工作,不但解决了耕地占补平衡问题,而且通过补充耕地指标交易,为我市集聚了大量的建设资金,增加我市财政收入。

  二、目标任务

  全市29个乡镇和永城市国土投资公司共下达拆旧复耕任务6000亩。

  三、文件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补充耕地、土地综合整治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永政﹝2015﹞14号)。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执行范围:全市各乡镇、市直有关单位

  期    限:2018年度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1.凡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可为我市提供补充耕地指标的,统一纳入拆旧复耕奖补范围。奖补资金共计每亩4万。

  2.各乡镇为拆旧复耕项目申报、实施单位,鉴于2015年、2016年、2017年拆旧复耕成本逐年增大的实际,2018年的拆旧复耕成本可比去年市政府规定的沱河以南每亩1万,沱河以北每亩1.5万可适当增加,具体由各乡镇自行掌握。

  3.拆旧复耕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拆迁补偿、土地整理、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按财政资金有关规定用途使用。各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管理,依法依规使用。

  4.将拆旧复耕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考核体系,对任务完成好的乡镇给予表彰,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乡镇按比例扣减其财政经费。

 


<$[content]>end

         

终审:总编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