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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28 08:28:00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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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国发办〔2017〕21号)、《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豫政办〔2017〕129号)文件要求,永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加大财政投入,社会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显著成效。同时,坚持深化社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先后出台了支持社会办医、民办教育、健康服务、养老产业、文化创意、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民间投资活力进一步激发,新兴业态不断涌现,社会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二、目标任务
旨在充分挖掘社会领域投资潜力,增加社会领域产品和服务供给,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三、主要内容
(一)扎实有效放宽行业准入
(二)进一步扩大投融资渠道
(三)大力促进融合创新发展
(四)认真落实土地税费政策
(五)加强监管优化服务
四、关键词
行业准入、便民服务事项、投融资、创新发展试验区、土地税费、协同监管机制。


永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事业科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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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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