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互动交流>解读回应>政策解读>详细内容

永政办〔2018〕45号《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28 09:54:00 浏览次数: 【字体:

       

<$[content]>start


  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全面提升人力资源质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发办〔2017〕9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47号),市发改委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起草了本实施意见。之后,将该方案提请到政府办,经过政府办领导及秘书科的同志多次研究修改后,形成了方案初稿。

  二、目标任务

  逐步提高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程度,健全多元化办学体制,全面推行校企协同育人,用10年左右时间,探索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健全完善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基本解决人才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重大结构性矛盾,总体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显著增加职业教育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贡献。

  三、主要内容

  该实施意见共分为以下六方面的内容。一是构建教育和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格局;二是强化企业重要主体作用;三是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四是促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五是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六是强化组织实施。

  四、关键词诠释

  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产教供需、政策支持

  五、惠民利民举措

  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着力解决我市人才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结构性矛盾,推进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显著增加职业教育对我市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贡献。


<$[content]>end

         

终审:总编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