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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2019〕12号 关于印发《永城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等2个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06 17:29:00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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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任务

  为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确保重点项目按时开工,形成即时报、即时批、即时办、即时干的快速推进机制。

  二、背景依据

  1.《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放管服”改革5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84号文)

  2.《关于印发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9〕268号文)

  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投资项目“多评合一”模式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8〕81号文)

  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简化优化投资项目立项审批阶段办理流程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9〕167号文)

  5.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重点建设项目联审联批办法》的通知(商政办〔2016〕116号)

  6.参考郑州、开封等先进地市经验,结合永城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分五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了联审联批适用对象、范围、运行模式;指出了项目立项审批和项目建设共分为四个阶段,分别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各审批阶段均由牵头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规定了政府投资类项目下发中标通知书后及非政府投资类项目签订土地合同后,各项手续办理期限;要求企业和职能部门实行双向约束;并提出了对经开区项目及商务中心区项目实行区域评价。

  第二部分。分段实施,并联审批。该部分明确了各阶段办理流程及所需时间。根据产业政策、投资主体和立项形式,分为审批核准类项目和企业备案类项目。审批核准类项目规划许可立项阶段37个工作日办结。备案类项目规划许可立项阶段49个工作日办结;除特别复杂的项目外,建设许可阶段的相关审批事项在29个工作日办结;施工许可阶段的相关审批事项在15个工作日办结;竣工验收阶段的相关审批事项在4个工作日办结。

  第三部分。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成立联审联批领导小组。常务副市长任组长,涉及联审联批事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联审联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

  建立由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重点项目协调推进联审联批会议制度,联审联批会议定期召开。

  第四部分。督导服务和奖惩。搞好督导服务。有关部门要主动做好项目跟踪服务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督查局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各有关单位协调、服务、推进项目建设情况纳入督查和效能监察范围,对联审联批进度慢的单位,实行重点督查。

  实行考核奖惩评价机制。对于工作进展快、服务态度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致使项目推进工作进展缓慢并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严格追责。

  第五部分。附则。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公示需项目单位提供的材料清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项目单位提供清单之外的材料。指出了本办法的试用期限。

  四、涉及范围

  当年纳入省、市管理的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申报当年和下年度上级资金的项目、市本级财政投资的项目以及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的其他重大项目(不包括房地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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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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