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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2021〕5号 《关于印发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09 17:01:00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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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的有关精神,切实解决我市养犬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深入探索创新城市养犬管理的新模式、新路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永城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养犬管理办法》)。

  二、制定过程

  永城市城市管理局严格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先后完成征求市有关部门意见、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召开听证会和专家咨询论证会、市司法局审查等环节。

  三、《养犬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养犬管理办法》共七章、四十一条,内容包括总则、职责分工、免疫与登记、养犬行为规范、防疫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七个部分。

  (一)关于总则。明确了《养犬管理办法》的依据、适用范围。

  (二)关于职责分工。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

  (三)关于免疫与登记。居民个人和单位办理《养犬登记证》、犬只免疫所需材料,《养犬登记证》变更、注销程序。

  (四)关于养犬行为规范。详细规定文明养犬需遵守的规定,犬只禁区域、犬类留检所收容时限。

  (五)关于防疫管理。明确规定 从事犬只诊疗活动以及出售、运输犬只所需的条件。

  (六)关于法律责任。主要规定了违反《养犬管理办法》投诉举报渠道、相关部门对违反《养犬管理办法》的处罚职责,负有养犬管理职责的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法律责任。

  (七)关于附则。主要规定养犬工作经费、辅助犬限制、临时禁区划定、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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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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