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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的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08 11:26:00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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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永政〔2021〕10号),现将《决定》(永政〔2021〕10号)解读如下。

  一、制定目的

  一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二是规范性文件清理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必须从源头上解决执法依据合法、合理、有效的问题,按照法制统一的要求,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对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的工作,能有效推进合法行政、合理行政。

  二、制定依据

  《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豫发〔2016〕31号)、《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1〕11号)

  三、制定过程

  依照“谁起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采取“部门梳理、司法局审核”的方式,规范性文件清理首先由市司法局统一汇总形成清理目录,然后经起草单位初步清理,经本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或经主要领导签发后,再报市司法局法制审核并研究汇总,最后由市人民政府审批、发布。

  四、主要内容

  全市清理规范性文件共计276件,其中,废止规范性文件61件,拟修订规范性文件21件,保留规范性文件19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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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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