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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16 16:21:00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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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件出台背景

  永城位于河南的最东部,是苏、鲁、豫、皖四省交界之处。原名马甫城,隋大业六年(公元610年),割彭城,睢阳二郡之地设县,始名永城。距今已有1400余年的历史。永城市境内名胜古迹星罗棋布,可谓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具有丰富的历史遗存和浓厚的文化底蕴,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众多。

  2009年8月,按照省文化厅的指示精神,在全市境内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并在此基础上于2010年3月公布了“永城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至今已公布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四批77个项目,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四批83人,本次公布为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二、工作目标和过程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和传承工作,永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对本次申报区间即2019年6月份以来所申报和搜集的非遗项目资源进行筛查整理后,于10月份经非遗专家组评审后,推荐“永城面塑”等20个项目入选永城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2022年11月1日至21日入选项目在政府网站、电视、报刊进行了公示,社会反馈无疑义。

  2022年11月28日,由永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报经永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三、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2、《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实施时间

  文件执行范围:永城市人民政府行政辖区范围内;

  文件实施时间:自公布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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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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