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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永城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25 09:03: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目标任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公布《永城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法律依据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三、主要内容

  1.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明确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要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2.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提出调整建议,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3.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列入《永城市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全程指导。

  4.自2024年起,市政府各部门(包括组成部门、市政府直属机构、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要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将制定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市考核范围。市政府及其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要于公布之日后15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5.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永城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计划决策

时间

1

永城市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意见

市招商服务中心

第三季度

2

关于进一步解决城市规划区房产登记交易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

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第二季度

3

永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市市场监管局

第二季度

4

永城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第四季度

5

陈官庄撤乡设镇

市民政局

第二季度

6

永城市国有资产整合工作方案

市金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第三季度

7

永城市加快发展城市智慧停车设施工作方案

市城市管理局

第三季度

8

永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市生态环境局

第三季度

  四、关键词诠释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是指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权限编制的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包括:

  (一)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有关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开发利用或者保护水、土地、能源、矿产、生物等重要自然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开发利用或者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风景名胜区以及其他重要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五)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重要的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六)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七)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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