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5月17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接受高大立同志辞去永城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接受曾凯同志辞去永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决定任命刘建龙同志为永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邵明杰,副主任陈殿锋、韩良杰出席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海涛,市人民法院院长张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亚东等列席会议。
会议应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43人,实到37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高大立同志辞去永城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关于接受曾凯同志辞去永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决定任命刘建龙同志为永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新任命的副市长、代理市长刘建龙面向国徽,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庄严宣誓。
刘建龙在表态发言时说,到永城工作的几天时间里,真切感受到永城大地的勃勃生机、无限活力,真切感受到永城人民的朴实善良、勤劳奋进,真切感受到广大干部的敬业爱岗、忠诚担当,能够成为永城的一员,感到无比光荣和自豪。
刘建龙表示,今后工作中,将坚定信仰、对党忠诚,果敢担当、务实重干,善作善为、勇创一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示范引领、清正廉洁,与全市人民一道,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一心,和衷共济,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县域发展的永城崭新篇章,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记者朱科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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