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要闻动态>永城资讯>详细内容

市法院高庄法庭被命名为全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21 08:43: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首批被命名的“枫桥式人民法庭”,我市人民法院高庄法庭榜上有名。

  近年来,市法院大力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诉源治理”与“多元解纷”相结合,坚持以“诉源、执源、访源”综合治理为导向,夯实人民法庭基础,聚焦执法办案主业,融入基层治理体系,注重数智赋能,打造“大法庭小法院”,创设“一法庭、三团队”的法庭队伍新格局,法庭受理案件从立案、审理到执行各环节一管到底、有机衔接,法庭全部实现诉讼事务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人民法庭解纷前沿阵地作用凸显,审执工作取得新突破。2022年,7个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14471件,审执结14062件,结案率97.17%。

  高庄法庭是其中的杰出代表,不仅审判、执行质效位居前列,其构建“一庭两所一中心”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主动对接“五级网格”,积极推进“一站、一群、一清单”建设,吸纳乡镇退休干部、乡贤、网格员成为人民法庭驻庭调解员来强化驻庭调解等很多好做法也受到上级法院和社会认可,先后获得“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商丘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

  荣誉不仅是激励,更是鞭策和鼓舞。站在新起点上,市法院全体干警将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荣誉,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发扬成绩、乘胜前进,争取再创佳绩、再立新功。(记者 王 多 通讯员 曹萍萍)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

robo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