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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24 11:09: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11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殿锋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行,对我市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法律知识测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侯岭街道党工委书记黄新生,党组成员黄传印,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孙利一同参加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礼酒店、先帅新天地、市中心医院医疗卫生集团侯岭分院、新康桥洗浴中心、文体中心等公共场所,实地检查《卫生许可证》办理、卫生标准和要求执行、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持有等情况,听取公共场所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陈殿锋要求,各职能部门要持续培训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专业卫生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卫生法律知晓率和卫生意识;要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持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做好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不断规范公共场所经营行为,进一步改善经营场所卫生条件,切实提升服务水平。(记者 刘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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